證交所提醒投資人留意ETF終止上市及清算相關時程
依據主管機關109年3月19日金管證期字第1090335155號令之規定,期貨ETF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資產價值較其最初單位淨資產價值累積跌幅達90%,或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2000萬元,ETF發行人應報金管會核准後終止信託契約。截至110年4月23日,期富邦VIX(00677U)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單位淨值為1.979元,累積跌幅逾90%,發行人已依規向金管會申請終止信託契約。證交所呼籲手上持有該ETF的投資人,應留意後續終止上市及清算相關時程。
證交所表示,期富邦VIX一旦經金管會核准終止期貨信託契約後,將向證交所申請終止上市,屆時會公告該受益憑證之終止上市日,並暫停融資融券交易,投資人須注意相關交易限制及清算風險。證交所進一步說明,自發行人申請終止信託契約至ETF終止上市尚有1至1.5個月之作業期間,投資人於最後交易日(含)前仍可進行交易,惟剩餘可交易日相對有限的情況下,交易價格與流動性均可能受影響,且有信用交易部位之投資人將面臨資券了結壓力。另若投資人未於最後交易日(含)前賣出,而是選擇持有至終止上市日並參與清算,則須待基金清算剩餘價值後,依清算基準日之淨值及所持有之受益權單位數來計算可分配到的金額,惟自終止上市日至投資人取得清算金額可能仍須約1個月。
如欲瞭解ETF終止上市相關事宜,可參考「ETF 下市 QA 懶人包」(證交所官網>ETF 專區>教育宣導品)。另外,富邦投信也將期富邦 VIX 終止上市及清算相關說明置於其官網(https://etrade.fsit.com.tw/case/news//20210414VIX.pdf),以利投資人瞭解信用交易戶最後了結日、最後交易日、終止上市日及清算基準日等相關預估時程。建議投資人留意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重大訊息,以及證交所與發行人網站之公告,以保障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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