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於林口工五擴大用地案中收賄,桃園地院昨日再度裁定1200萬元交保,但檢方不服抗告,高等法院今(10)日火速裁定,二度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院更裁。
鄭文燦涉貪案原裁定五百萬元交保,但檢方抗告,高院前天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桃院昨日上午10點整再開羈押庭,公布裁定內容,鄭文燦以1200萬元金額交保;鄭文燦再獲裁定交保後,也隨即在四十分鐘內,補足七百萬元交保金。
檢方昨日不服,認為桃院認事用法違誤,當庭再提出抗告,桃院收到抗告狀後,昨晚轉呈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今日火速審理後做出裁定,二度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桃園地院更裁。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留言 2
neo
這要是發生在中國官員,你就看雙標綠蛆會怎麼嘲笑,現在是鄭文燦,這些雙標綠蛆都躲起來了,真她媽賤
07月10日13:27
華仔👍
鄭文燦表示
我被關起來了
我又放出來了
我被關起來了
我又放出來了
打我啊笨蛋
07月10日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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