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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罵吳宗憲館長判賠80萬 粉專、YT刊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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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2年12月22日03:08 • 發布於 2022年12月21日15:55 • TVBS新聞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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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館長陳之漢,三年前在網路上直播,公開嗆罵藝人吳宗憲不雅字眼,吳宗憲怒告妨害名譽,也求償兩百萬,刑事方面,館長被判拘役58天,緩刑兩年,民事賠償,則被判賠80萬確定,而且館長還得在個人粉絲專頁以及Youtube頻道,刊登判決書內容,全案還可以上訴。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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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吳宗憲(2021.2.24):「要比嘴賤的話一般人還比不過我,我只是不要我覺得滿無聊,不是一百萬是兩百萬,那我們就告到底。」

不滿網紅館長陳之漢,三年前在直播上嗆聲,甚至還辱罵不雅字眼,吳宗憲過去提告公然侮辱,同時也要求民事賠償。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2.26):「我被告了喔,我被吳宗憲告了,好啦我目前沒有看到狀紙喔,今天律師來找我說接到檢察官電話,因為他寄錯地址他的傳票他告什麼呢,可能是我這段時間對他的批評指教。」

三年前藝人吳宗憲,因為討論網紅問題,館長不服氣,除了飆罵髒話還嗆不雅字眼遭到提告,刑事部分館長被判拘役五十八天,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判決確定後需向公庫,支付十萬元全案定讞,而要求賠償的兩百萬,高院則認為辱罵的直播,兩年後才下架言論侵害名譽,判決須賠償八十萬,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記者vs.網紅館長陳之漢(6.22):「(館長要不要講一下),(今天是什麼樣的情況),沒有我是來繳錢而已啊,還是妨害名譽吳宗憲和羅文的,吳宗憲就是之前的啦來繳錢而已。」

半年前才去繳錢,如今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館長陳之漢也必須在youtube頻道及粉絲專頁,刊登判決書內容,全案還可以上訴。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2.26):「吳宗憲你又說花兩億,我們行政院長是XX,我覺得講難聽一點啦,你告我妨害名譽,你罵人可以罵你你就告人家。」

兩人隔空互嗆鬧得沸沸揚揚,館長陳之漢,以嗆辣風格直播,如今不只要賠錢,還得刊登判決書內容,一時口快惹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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