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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疑檢舉別人違規…台中女慘遭2男拿雞糞猛潑一身惡臭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9月10日04:23 • 發布於 09月10日04:21

台中廖姓男子懷疑陳姓女子是檢舉達人,心生不滿找來胡姓友人想教訓她,趁著對方外出時到其社區大門守候,一待陳女現身就各持1桶雞糞朝她潑,陳女遭襲被潑得滿身衣服、褲子都是惡臭堅持提告;法院審酌2人明知潑糞有侮辱、毀損故意仍為之,從重依毀損罪判2人各拘役40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廖男(63歲)不滿陳姓女子疑似有在檢舉交通違規,2023年9月1日一早和胡姓友人(45歲)搭車到陳女住的社區門口,廖、胡遂在大門前埋伏,一見陳女騎機車回來時,竟公眾拿著裝有雞糞的水桶朝對方潑灑。

陳女猝不及防,被潑得滿身都是雞糞,包括衣服、褲子都沾染,難以清除臭味,造成衣褲美觀功能不堪使用,陳不甘預害也報警提告。檢方開庭時,廖男、胡男經傳訊都未到庭,但2人當時在警詢時均坦承不諱,並有現場監視器畫面可佐。

檢方認為,朝人潑糞根據一般社會通念,足以表徵對他人輕蔑、侮辱及貶損之意,使他人感到受辱、難堪而損及其名譽、尊嚴及社會評價,且遭潑糞物品清洗不易,還會散發惡臭、留有汙漬造成不堪使用,這是眾所周知事實。

檢方指出,廖、胡是智識正常成年人,卻仍公然朝陳女潑糞,顯有侮辱、毀損犯意,均涉犯強暴侮辱、毀損等罪嫌,2罪想像競合,從重依毀損罪嫌起訴2人。

台中地院審酌,廖男、胡男不能克制、控管自己情緒,斟酌其使用強暴手段、對陳女名譽權侵害,並考量犯後坦承認罪,但沒有和陳達成和解,依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罪判2人各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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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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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K.R
    全民素質就是這樣的呀 不然怎麼會一堆違規達人天天喊 取締檢舉的都要死全家 國人家教素質是無法一天不違規數次的
    09月10日23:19
  • Lisa Yen
    違規的人不遵守推規定,以前是行政,終於有刑事了
    09月10日23:35
  • emma
    違法還笑轉生氣!請重判! 下次被警察抓到違規直接開槍格殺. 違法又無力為自己行為負責只為欺負女人的男垃! 這種就是在男生社會裡無法和男生競爭的男人
    09月11日04:47
  • 邱秀峰
    應該罰他們吊在糞坑裡只露出頭3天
    09月11日01:08
  • David
    09月10日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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