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一名15歲的少女和一名徐姓男子交往,2016年3月間偷走姑姑132萬5000元的現金,將錢拿去買重機、金戒指等,之後被判保護管束,徐男則被控竊盜和性侵判刑,但等她保護管束結束後,徐男懷疑她另結新歡,因此留言恐嚇「一起死吧!」台中高分院二審判刑3個月。
判決書指出,該名少女2016年3月15日凌晨2點多,從苗栗縣姑姑家偷走132萬5000元後,和徐姓男友離家出走,並發生多次性行為,少女姑姑報警後,警方在3月20日將人逮捕,現金已經花到剩下27萬多元,都拿去買金戒指、重型機車(58萬5000元)、小狗(1萬元)、手機、電腦等物品。
少女之後被裁定保護管束,徐姓男子則是被控告性侵和竊盜罪嫌,依照妨害性自主罪判刑2年6個月全案確定,不過她被釋放之後,徐男懷疑她另結新歡,同年6月間到她臉書留言,「一起死吧!」等恐嚇話語,讓她覺得害怕因此提告。
徐姓男子在庭上供稱,「我認為她另結新歡而情緒激動,留言只是情緒宣洩,要她注意我的存在,沒有恐嚇的意思,事後她也有用LINE傳送『愛你』的訊息及愛心圖案給我,她以前也有要求我帶她離家,只是順著她的話說。」不過少女卻說,當初已經決定跟徐男分手,也已經封鎖連絡管道,但對方卻一直留言,「我是誰,你應該知道」等話。
少女表示,「傳愛心圖案是為了敷衍,因為我們在一 起時,我有問過他,我們分手會怎樣,他說他一定會把我的家人怎麼樣,他說要死一起死…怕他拿刀殺我或是對我家人不利。」二審法官認定,徐姓男子所說的是卸責之詞,因此依照恐嚇罪判刑3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留言 73
我個人建議政府應落實校園與職場上的未婚男女正確認識交往的教育宣導比實施鼓勵己婚生育和生育補助政策來的較好。
男女從初認識交往為情侶,彼此情同意合結婚,建立婚姻家庭,如果男女的感情婚姻家庭有諸多問題,那麼所生育下來的子女則必定會受影響而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
生兒育女非兒戲,父母的辛勞如重山壓身的壓力,如果女兒遇人不淑而受苦一輩子,相信每一個父母親都會傷心難過落淚。
兩性方面的教育相當重要,法律的約束與刑罰無法真正保護所有女孩子,所有的女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的身體和要懂得慎重選擇感情婚姻伴侶,這樣子才能有一個健全的感情婚姻家庭和身心健全幸福的下一代兒女,社會國家世界才能真正繁榮幸福。
2018年02月05日11:23
嘉
吾賞八十有七
2018年02月04日21:44
劉雲英
總是被害人承担再次被害的風險,而政府大發橫財。
2018年02月04日18:23
💖啅夏哮💖
這種男人沒用,有手有腳的靠嘴巴騙女人家裡的錢,沒路用丟臉你家祖先爸媽看到你這兒子當初就該給你流產,生你出來害人害家人沒面子,奉勸天下男女們交往千萬不要有男的叫你偷家人錢,女的叫男的偷家人錢,否則怎麼死都不知道
2018年02月04日18:19
lskdstev
偷姑姑錢買重機,社會病了,買重機騎的動嗎
2018年02月04日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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