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陳之漢前年在公開網路直播平台,對藝人吳宗憲嗆聲,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58天、緩刑2年定讞。不過陳之漢以日前遭受槍擊,傷勢負擔過重,且恐再遭到第二次襲擊為由,不願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主動具狀向新北地檢署表明希望撤銷緩刑,而新北地院也針對聲請撤銷陳之漢緩刑獲准。未來如果檢方不准易科罰金,館長恐怕就得報到執行拘役58天。
前年8月,吳宗憲先指稱「某些網紅是屁孩」,後來陳之漢便開直播反嗆吳宗憲,還夾雜不少不雅字眼、三字經等。一審法官審酌陳之漢一時失慮,而且犯後承認犯行,認為陳已知警惕,依公然侮辱罪判拘58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向公庫支付10萬元,且不得對吳宗憲為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由於起訴本案的台北地檢署及陳之漢均未上訴,全案定讞,而陳之漢戶籍在新北市,去年12月、今年1至3月應該要到新北檢向觀護人報到至少一次,但他都沒有出席。
陳之漢主動具狀向檢方表示,他因為曾經遭人近距離朝身體重要部位開槍,受有危及生命的重大傷害,目前仍在治療、復健中,仍需輪椅代步才能行動,按月報到對他的傷勢而言,負擔過重,而且還有可能再遭到二次襲擊。基於保護健康及危安考量,希望撤銷緩刑宣告。對此法官審酌過後,裁定准許撤銷緩刑,但未來館長是否得易科罰金或報到執行,還需待新北檢詢問北檢意見後再行決定。
留言 27
李三光
槍手唯一做錯的一件事就是沒打死他
讓他繼續再這世上鬧笑話。。。。。
練的那麼精壯,膽子比沒練的平民還小?!
2021年06月02日00:51
佳信
就說了,台灣的司法,就是保護犯罪嫌疑人的。
滿嘴髒話的廢渣,不相信台灣司法有正義。這個廢渣,犯罪不去報到,司法怎會有正義,本來不確定,因此廢渣的行為,現在我確定了。
2021年06月01日13:43
彭興會
館長不會申請保護令嗎?還是自己有保鏢還有什麼好怕的,疫情期間是少賺千萬收入不是虧了千萬收入,數學好一點
2021年06月01日11:33
讚
不是刀槍不入,金鐘罩,鐵布衫嗎!驚三洨
2021年06月01日10:11
Lay pyi
緩刑…是經判決有罪而不用罰金與入監服刑…等於法外施恩了!保護管束只向觀護人報到也只填寫幾字基本表格…是否坐輪椅或不良於行而言…毫無影響!再聲請撤銷緩刑…等於得了便宜賣乖!人心不足蛇吞象…乃此輩人爾!難道藉與當權者有熟即可任意藐視司法?
2021年06月01日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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