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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南維冠大樓倒塌 南檢求償判賠逾7000萬元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0年01月17日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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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7日電)台南維冠大樓2016年2月因強震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台南地檢署向建商林明輝等人求償犯罪被害補償金,台南地院今天判賠新台幣7536萬1186元及法定利息,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檢署向林明輝、維冠公司經理洪仙汗、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大合鑽探技術公司技師鄭東旭、及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等,提起犯罪被害補償金民事訴訟案,求償8356萬1186元。

台南地院今天判決,林明輝、鄭進貴、鄭東旭、張魁寶、洪仙汗應連帶給付7536萬1186元及法定利息,大合鑽探技術公司就前項給付,應和鄭東旭連帶給付。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林仲斌說,待收到判決後,再視判決理由決定是否上訴。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對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及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技師鄭東旭及大合鑽探技術公司提起團體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新台幣5億餘元、懲罰性賠償29億餘元,求償總額為35億餘元。

台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洪仙汗、鄭東旭應給付損害賠償4億633萬5339元及法定利息;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及大合公司應給付懲罰性賠償2億9429萬7935元及法定利息。全案可上訴。

南檢向林明輝等人求償犯罪被害補償金民事訴訟案,是台南維冠大樓總共6個民事求償案中,業經一審判決的第2案。

林明輝等5人全因業務過失致死,判刑5年定讞;先前遭羈押的林明輝,2017年9月21日轉受刑人身分,其他4人也於2019年3月4日入監服刑。(編輯:吳協昌)10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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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Avery
    判陪7000萬是真的嗎? 當時高雄氣爆捐款真正落實有多少? 不是我在懷疑而且才7000萬 死掉的人有多少人幕後的家庭如何照顧 如何做心裡治療這都沒說我才不相信
    2020年01月17日22:24
  • 陳 約瑟
    台灣人啊,墜機,翻車,橋斷,樓倒,核災,癌末,車禍,船難,空難,死傷慘重,怎麼偶像不救助?求救聲,偶像怎麼聽不到?慘死前的哀嚎,偶像怎麼不救護?按天理,拜偶像者和壞人必遭上天詛咒和嚴懲。等候命令,天譴必臨降,壞官人,絕對逃避不了。還不知悔改,堅決做壞事害人到慘報日。那就活該囉!
    2020年01月17日20:53
  • 陳 約瑟
    台南市長黃偉哲 官商勾結 侵吞民地 強拆民宅 欺壓百姓 屬實 這人真偽善 黃偉哲 在台南 懦弱無能 昏官一個 別被騙了
    2020年01月17日14:34
  • 圈圈
    當時災難發生後發現建設公司的種種缺失,執政黨信誓旦旦的說要修改法條來加強保護人民的權益以慰受害者,結果後來法條卻修得2266,草草了事也沒人在意。
    2020年01月17日14:11
  • Yung
    悲哀的鬼島 可悲呆丸人 命賤不值錢!!!
    2020年01月17日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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