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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板橋逸馨園茶坊無權占有土地 高院判應拆屋還地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3月03日12:28 • 發布於 2020年03月03日12:19
知名的新北市南雅夜市逸馨園茶坊。(擷自google街景圖)
知名的新北市南雅夜市逸馨園茶坊。(擷自google街景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知名的新北市南雅夜市逸馨園茶坊被控無權佔用近百坪土地,遭要求「拆屋還地」,新北地院判決逸馨園茶坊應拆屋還地,及地主三邦實業等共有人提供5857萬元即可在本案實體判決前先執行假執行,逸馨園不服上訴,而三邦實業已提供該5857萬元做為擔保金,高等法院今駁回逸馨園茶坊的上訴案,即地主三邦實業可直接執行拆屋還地的假執行,全案確定。

至於拆屋還地的實體判決部份,正由高等法院民事庭審理中。目前尚無法取得逸馨園對判決的看法。

三邦實業提告主張,逸馨園茶坊未經三邦實業、其他土地共有人的同意,竟無權占有土地,並在上方興建餐廳、魚池、房屋等建物,打官司要求拆屋還地給所有地主。

不過,逸馨園茶坊江姓負責人指稱,當地土地原本由上百名江氏宗親共同持有,40年前出租給紡織工廠,1996年他接手約三分之一土地興建逸馨園,一切合法,20多年來光稅就繳數千萬,絕非無權占有。

新北地院去年5月判決,逸馨園目前餐廳等建物,無法證明是在取得三邦實業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下而興建,判逸馨園坊應拆屋還地,准許三邦實業提供新台幣5857萬6千元擔保金後得為假執行;及逸馨園茶坊提供1億7572萬元擔保金後,得免為假執行。江男不服,將實體判決和假執行部份,均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審理後,維持一審判決見解,且認為三邦實業已依一審判決,向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提供5857萬6千元的擔保金,因此今判決駁回江男上訴,准許三邦實業執行拆屋還地的假執行案。

高等法院駁回逸馨園茶坊的上訴案,即地主三邦實業可直接執行拆屋還地的假執行,全案確定。(資料照)
高等法院駁回逸馨園茶坊的上訴案,即地主三邦實業可直接執行拆屋還地的假執行,全案確定。(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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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許正千
    既然土地確實是三邦實業所有,應一併追繳數十年來的逃稅。可別因為政治關係好就變成有人繳就好,就是代繳數千萬稅金那也是嚴重的洗錢集團了,溢繳部份該還人家得歸還
    2020年03月04日00:25
  • 廖代書
    快拆了吧,你也赚那麼多年了
    2020年03月03日23:28
  • 何羿鋒
    如果判拆,政府需退稅,並檢討相關承辦人員疏失 但,在台灣,不可能,沒有人錯 犯錯的只有 佔用土地的人 非常有趣 因為,國稅局最大,法院判決不算啦! 而且,稅務體系都自己人,非常團結!
    2020年03月03日21:21
  • 李菲特
    不是佔地繳那塊地的稅,就可以說自己有權好嗎?政府稅照收,該你還地,你還是得還!
    2020年03月03日13:51
  • QOO
    真倒楣
    2020年03月03日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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