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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大車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4歲以上乘客須繫安全帶 預計12/1實施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6月23日08:45 • 發布於 2022年06月23日08:45 • Yahoo奇摩新聞

立法院會2021年11月30日三讀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其中增訂4歲以上搭乘大型車須繫安全帶,駕駛違反規定將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避免去年3月遊覽車在蘇花公路撞山壁,導致乘客被拋出車外而死傷的慘劇再度發生。交通部6月22日預告修正相關規定,預計12月1日實施。

交通部昨天預告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草案。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草案,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上,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或大型車乘載4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駕駛可罰3000元至6000元,乘載2人以上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有代僱駕駛人,違反規定都以最高6000元處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若已善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則處罰乘客,罰鍰從3000元到4500元。

根據交通部對「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修正草案的總說明,大型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乘載4歲以上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的處罰,將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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