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龍舟天菜」陳俞安去年2月騎車掉入施工井中喪命。(圖/翻攝畫面)
亞運龍舟金牌國手陳俞安去年2月清晨騎機車外出,摔進施工路段14米的工程井中,解剖死因認定為「溺斃身亡」。負責工程的高姓監造主任、李姓現場負責人事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桃園地院審理,認為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因與家屬達成和解且給付完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項工程為桃園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桃園縣桃園地區汙水下水道系統建設之興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汙水下水道系統內壢地區主次幹管標、八德地區主次幹管第二標」,施工期間自2023年2月2日至同年4月3日止。
▲陳俞安(紅圈)是龍舟國手,曾拿下亞運金牌。(圖/翻攝畫面)
陳俞安去年2月16日清晨出門要到學校教學龍舟,但行經桃園市國際路二段、文中路口時,陳俞安才剛經過路口,只見紅色車尾燈突然翹起,瞬間消失衝破工地護欄墜入工作井,,摔進直徑3公尺、深14公尺的施工坑洞中,上午8時30分包商工人來上班,看到護欄被撞破,以為是有人肇事逃逸,但看到防護網也破了大洞,驚覺不妙,才趕緊抽水,發現陳俞安連人帶車墜落井中,立即打電話通報。消防局上午10點49分抵達後,將人吊掛至路面,但陳俞安已無呼吸心跳,送醫搶救後,中午12時07分宣告不治。
法官審酌,工地高姓監造主任、李姓現場負責人,均疏未注意未予落實依規則執行交通維持計畫、未豎立及置放足夠的警示標誌及防範安全設施,因而造成陳俞安死亡,及家屬莫傷痛與遺憾,但因2人坦承犯行,並與家屬達成和解且給付完畢,均諭知易科罰金,考量2人均無前科,一併宣告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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