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L姓男星驚傳性侵少女!該名男藝人曾參加知名男團選秀,但中途被淘汰,據悉,他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2歲少女,明知少女年紀,仍發生性行為。少女母親得知後氣得提告,男星一、二審皆遭判刑4年。
判決指出,2022年,L男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12歲少女,兩人聊天2、3個禮拜後相約見面,當時L男藉故帶少女回到西門町住處,在明知對方未滿18歲情況下,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
案發後,少女向輔導老師吐露此事,經老師告知少女母親,母親隨即帶她到警局報案。
L男在警詢時坦承犯行,也表示是在發生性行為「前」就知道少女年齡。但他事後翻供,稱「我覺得帶女生回家,沒有發生性行為,男性自尊說不過去」。
不過,少女指證歷歷,表示自己告訴過對方實際年齡,甚至在發生關係前一刻,又講了一次,L男仍與她發生性關係,時間近10分鐘,對方還全程戴口罩,且少女下體傷痕也與證詞相符,足證犯行屬實。
L男過去案件也被翻出,2019年他被發現與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當時他稱「確定我有發生性行為的都已經16歲」,因為「我未滿18歲時曾與未滿14歲者發生關係,知道不能」,最後獲不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L男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4年徒刑。可上訴。
《太報》關心您:若遭到性騷擾或性侵害,請撥打113專線,尋求專業協助。
留言 3
pei fang
我在醫院工作,曾有媽媽帶14歲的小女生來醫院住院,原因是跟30幾歲認識的男網友發生關係,被傳染性病。
會陰部長嚴重的菜花,因為年紀小不懂是什麼,就忍耐,也不敢跟父母說
直到菜花太嚴重了,導致她無法正常坐,才被媽媽發現。
看到我留言的小女生、小男生們,千萬不要隨便在網路跟沒有實體相處,不了解的人見面就發生關係,網路很多約炮的人,這些人大多沒有甚麼道德,跟很多奇怪的人發生關係,也用很多奇怪的途徑尋求刺激
這些人不是愛你們的,他們只是想要把你們當性玩具
尤其是你們很難想像,這些看起來很有型的人,來醫院都是一堆病,還有人定期來追蹤愛滋,吃藥、抽血
他們不會因為得了這些病就放棄尋求刺激的方式,在做病情瞭解的時候,他們也不忌諱的說出
各位,千萬要愛惜自己的身體跟健康,不要尋求短短幾分鐘的快樂,痛苦一生,也傷害家人。
4小時前
Min
演藝圈都人渣敗類🙄
7小時前
賢
綠淫畜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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