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勁報-記者蔡宗武/高雄報導〕
為強化職業災害勞工醫療及重建協助,勞動部積極推動職業傷病診治及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認可制度,並於今日分別於北(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南(高雄市立小港醫院)三地同步進行專責醫院揭牌儀式,由勞動部許銘春部長於臺北主場宣示自112年1月1日起,全國共有15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28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為職業災害勞工提供高品質的醫療及重建服務。
過去職業傷病診治相關業務,勞動部皆以年度採購專業委託方式,將該業務交由北、中、南、東各區十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辦理,施行以來雖累積可觀成果,但受限經費及主責醫院人事更迭,專業人力難以培養、留任,業務難以永續經營。基此,勞動部在許銘春部長領導下,積極推動「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立法,並於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針對職業傷病相關之醫療及復健服務訂有認可機制,由醫療或復健機構提出申請,經法定程序認可後,即成為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或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而其他規模較小,資源不足但設有職業醫學科門診之醫療機構,亦可加入認可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所屬之網絡醫院,共同提供區域職業傷病診治服務,以形成更為綿密、穩定且高品質醫療診治及職能復健之服務網絡。
小港醫院郭昭宏院長表示,在地廣大民眾與勞工族群是小港醫院所最重視且最需要照護的對象,小港醫院自開院起即成立「職業病科門診」及「環境職業醫療中心」,照護小港周邊的勞工朋友。小港醫院於民國98年度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成立即加入成為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之網絡醫院迄今,持續致力於南高雄及屏東地區民眾提供職業傷病診治及預防推廣
本次小港醫院成立「職業傷病診治整合服務中心」,中心團隊將作為臨床科別醫師、護理師、病人、甚至包括職災勞工之事業單位、雇主多方之間的溝通橋樑。個案服務流程有四項執行策略,包括主動篩選住院疑似職業傷病勞工提供服務、聘任個案管理師、訂定追蹤計畫、完善管理個案,讓職災勞工接受 『診斷-治療-保險-職能復健-工作能力評估-職能治療-復工-預防』連續性的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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