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理財

中福:法院裁定禁止黃立中轉售福興投資股權

MoneyDJ理財網

發布於 2023年08月09日03:56

MoneyDJ新聞 2023-08-09 11:56:41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中福國際(1435)今(9)日表示,引發中福國際下市危機的轉投資福興投資公司,因前董事長黃立中及獨立董事林俊廷之前涉嫌違法將福興公司股權移轉至黃立中私人控制之中福整合行銷公司(簡稱中整公司),經現任經營團隊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法院裁定禁止中整公司就其持有之福興公司2,536萬1,397股股票為買賣、移轉、設定質權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並由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出具執行命令。中福並表示,今後公司將繼續進行司法行動,積極追回福興股權,還利於全體股東。

依據中福昨(8)日公布的重訊內容,針對福興股權交易案過程充滿諸多矛盾與不合常理之處,商業法院之假處分裁定也引用金管會對此交易的裁處書,就違反利益迴避之處載明「….二、中福公司109年12月11日董事會決議出售福興公司股權予中整公司,核屬對當日與會之三席法人董事中整公司之法人代表人…有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三席法人董事中整公司之法人代表人亦未利益迴避…」等語;另假處分裁定並引用檢查人報告書,指陳合理懷疑109年12月11日董事會並未有本項交易之議案,以及合理懷疑鑑價報告書是否在109年12月11日董事會已完成之疑點。

中福指出,福興股權交易案影響股東權益甚鉅,在今年股東常會後的6月30日即已向中整公司、黃立中、林俊廷、黃清晏、胡立三、金志雄、胡冠屹、郭為中、廖桂珍、許美瑩等人請求連帶返還福興公司股份、請求連帶損害賠償;又為避免有心人士操作損及股東權益,故併向商業法院聲請禁止福興股份再行買賣、移轉、設定質權及其他一切處分行為,蒙商業法院調查後,裁定准許所請,並由士林地院出具執行命令,股東權益有望獲保。今後中福公司將繼續進行司法行動,積極追回福興股權,還利於全體股東。

延伸閱讀:

股匯齊跌,台幣早盤一度貶1角、午盤暫貶9.2分

陸圍繞製造業重點產業鏈,促進中小微融資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0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