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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女控刺青圖醜求償敗訴 業者:經討論才刺

TVBS

更新於 2019年06月03日13:45 • 發布於 2019年06月03日13:45 • 李潔 王經綸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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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林小姐指控,3年前到刺青店刺青,刺完卻不如預期,不僅顏色不同,連造型也怪怪的,甚至引發皮膚過敏,業者則強調,刺青前雙方經過討論,事後才說不像、皮膚發炎,難以接受,雙方對簿公堂,法院一審判決顧客敗訴,其中一個理由是「刺青圖案的美醜」,屬於各人審美觀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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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上蝴蝶結刺青,浮出紅腫顆粒又痛又癢,到醫院切片檢查,醫師判定是刺青後皮膚發炎,但對林小姐來說,不僅身體不適,圖案更與原本想刺的有落差。

刺青顧客林小姐:「這個要刺在我手上一輩子,我每天看到它,我心情真的很差。」

講到哭了出來,因為2016年到店裡刺青,三天後不舒服到診所檢查,竟是蜂窩性組織炎。

刺青顧客林小姐:「我本來是要刺這樣子,結果後來刺好變這樣,很明顯這全部都黑框,我要怎麼修改?很難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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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比對刺青前後,給師傅參考的圖樣,左邊是粉色系、白邊框蝴蝶結,但刺下去變成暗紅、黑色粗框,連造型都有點不一樣,手指上的蝴蝶結也是如此,甚至還引發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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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師傅陳先生:「原本刺青是比較黑,比較亂的,那粉色系,這是不可能去蓋過去的,所以我會去上暗紅色,勢必也是跟她經過討論的。」

業者解釋,當初顧客來刺青,是想要遮蓋原本的圖騰,因此刺的過程,會因為遮舊圖而調整,但會經當事人確認才動刀,不過業者說,顧客刺青過了兩年才突然提告,懷疑動機不單純。

刺青師傅陳先生:「當初她也沒有跟我提到任何什麼,她傷口會癢或什麼的,或不適應什麼都沒有,刺青它是一個傷口,很嚴重的東西,如果妳今天真的有任何的不適,妳應該會去找店家反映,而不是直接消失,然後兩年後才出現,然後直接就是告。」

刺青結果與預期不相符,雙方鬧上法院,一審法官認為,審美是各人觀感問題判顧客敗訴,林小姐不服如今上訴二審。

只是刺青這樣的侵入式藝術,想更改或雷射清除都不容易,想要刺青之前務必再三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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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

  • 明軒
    2年前的刺青,現在來提告?會不會年度有點久遠了?
    2019年06月03日14:33
  • 沙子
    真的蠻醜的⋯⋯
    2019年06月03日15:09
  • ClarkLee
    她原本有圖要蓋掉,就很難跟她原本想的一樣了吧
    2019年06月03日16:00
  • ZHU
    為妳的手感到沒哀
    2019年06月03日14:01
  • 就繼續刺青呀!愛刺呀!
    2019年06月03日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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