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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警吃案!搶匪騎失竊機車犯案才曝光 分局長震怒嚴懲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小時前 • 發布於 20小時前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北市中山警偵辦搶奪案時發現新北淡水警吃案。(圖/翻攝畫面)
北市中山警偵辦搶奪案時發現新北淡水警吃案。(圖/翻攝畫面)

▲北市中山警偵辦搶奪案時發現新北淡水警吃案。(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中山區龍江市場內,昨天(10日)上午發生1起飛車搶奪案!1名70多歲的婦人脖子上的金項鍊,被搶匪朱姓男子(56歲)搶走,轄區中山警分局獲報後,1天內將朱男逮捕到案。中山警偵辦時卻衍生案外案,搶匪用來犯案的機車,車主日前已在淡水報案失竊,但受理蔡姓警員卻唬弄車主,受理成證件遺失案。淡水警分局長彭正中得知震怒,立即依規定對蔡警加重懲處記過一次,所屬主管督導不周連帶申誡二次處分,分局長自己亦自請處分。

據了解,朱男犯案後棄車逃逸,中山警專案小組打算以車追人,未料清查車籍資料,發現車主是年約20歲、居住新北淡水的軍人,特徵已與朱男明顯不符,但仍通知車主到案配合調查,但車主到案指稱,機車已在10月6日失竊,因服役證件放在機車置物櫃內,立刻淡水警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報案,當天1名蔡姓警員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也發現機車被人牽走,但事後蔡警卻唬弄車主已受理案件,但受理的卻是「證件遺失案」。

淡水警分局接獲通報得知後,經督察組調查後認定蔡警確有疏失,嚴重影響民眾權益,立即依規定加重懲處記過一次,所屬主管督導不周連帶申誡二次處分,分局長亦自請處分。

分局長彭正中也震怒表示,一再要求同仁反應治安真實面,誤枉顧民眾權益,恪遵受理案件相關規定,績效是長官的責任,服務民眾是警察的根本。全面要求所屬警員及幹部需嚴肅看待及反省此事件,另針對錯誤受理報案所衍生影響警譽情事,分局內部將加強教育訓練與案件稽核程序。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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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6

  • ⭐️(刀刀)瑞克⭐️(´▽`)ノ
    總是有一些壞警察。害認真的警察一起背黑鍋。 這些應該踢出警界
    10小時前
  • 苦力型男
    吃案又怎樣?反正官官相護,又不會因此吃牢飯?
    11小時前
  • K.C WU
    廢物鴿子稅金小偷
    17小時前
  • 吳育治
    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17小時前
  • SPENCER
    台灣警察不吃案不貪污,哪有資格當警察
    1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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