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男子去年底在台北市士林區因檢舉車輛違停而認員警不開單作為,又遭嗆「你這樣是在找員警麻煩」,對古姓警員提告瀆職、圖利、公然侮辱等罪,士林地檢署認定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處分。
何男指控,他2023年12月11日凌晨0時許通報士林區承德路四段某巷內有汽車逆向違停,許姓警員到場開立勸導單,何男同日上午9時許再次通報同輛汽車逆向違停,古姓警員到場卻認該車無違規,另同一巷內有其他多部車輛違停,古員未經查看及拒絕開單,涉嫌瀆職、圖利等罪。
另,何男舉發期間,遭古員回應「你在囂張什麼?」、「你這樣的行為就是在找員警麻煩」,何男自認遭嗆,也提告古員涉嫌公然侮辱罪。
面對偵訊,古員否認犯行,指出案發巷弄是單行道,當事汽車並未逆向違停,何男另舉發其他車輛違停,他也依法製單舉發4件,不料何男出言稱警「眼睛長在頭頂上」,又稱「不是想為難警察」,他才反問「你這不是在為難嗎?」,並以告誡口吻提醒何男「不要那麼囂張」。
檢方調查,瀆職罪犯罪主體以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的公務員為限,古員是派出所警員,是司法警察,屬偵查輔助機關,並非職司追訴犯罪職務的公務員。
案發路段周遭監視器畫面顯示,何男舉發的汽車為順向停車未違停,案發當日報案紀錄則顯示,古員案發時有開單舉發4件違停案件,難認有瀆職或圖利罪嫌。
案發現場密錄器影像顯示,何男稱「你們警察眼睛長在頭上」,引起古員質疑,何男回應「看你們用哪一條辦我啦」;其他員警告知何男所舉發的汽車未違停、不會開單時,何員僅回「沒聽到」,不願再與古員談話。
其他員警緩和現場氣氛,何男說「我也不想為難你們啦,真的」,古員接話「你這不就是在為難嗎?」,何男再說「你領薪水做警察該做的事,叫做我為難你,你在跟我開玩笑是不是?」,古員則回應「你不要那麼囂張啦!」
檢方認定,依照社會通念,古員所言客觀上未必會使名譽、尊嚴受損,未達抽象謾罵、侮辱程度,難憑何男主觀感受認定古員涉有公然侮辱罪嫌,全案偵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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