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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賣木可競選小物被檢調約談 陳智菡認收勞務報酬「非帶貨」

鏡新聞

更新於 12月18日05:03 • 發布於 12月18日05:03 • 鏡新聞
陳智菡今(18日)表示,政治獻金是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是木可小物。
陳智菡今(18日)表示,政治獻金是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是木可小物。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被羈押,台北地檢署持續偵辦中,17日約談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等人作證,現在又傳出,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手法,讓陳智菡等4人以「折扣碼」送小物抽佣,恐由證人轉被告,對此,陳智菡受訪駁斥,政治獻金是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是木可小物,並非帶貨。

陳智菡今(18日)受訪表示,昨(17日)黨內公職同仁全力配合檢調,協助釐清相關事宜,但也體會到什麼叫「黨檢媒一體」,檢察官強調,「偵查內容不得對外說明」,卻有媒體迅速配合放話,刻意引導外界認為她們涉嫌違法。陳智菡指出,無論是調查局還是北檢,對於許多基礎事實都嚴重混淆,政治獻金是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是木可小物。

陳智菡進一步說明,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中,有一部分收入作為政治獻金,不過在競選後期推出的木可小物,則是純粹商品販賣,並非政治獻金。陳智菡透露自己清楚地表示,政治獻金跟木可小物是兩回事,如果不釐清這點,就是在故入人罪,而且這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為,自己所有的合法行為都被檢調錯誤理解為非法行為。

有關於是否透過折扣碼抽佣,陳智菡表示,昨日偵訊時,檢調確實有問到,木可公司是否為同仁提供勞務報酬,但卻硬要把勞務報酬說成是「帶貨」,陳智菡強調,這不是抽佣,木可公司在12月底推出競選小物,是一種商業行為,並非政治獻金,當時她們當然想藉由宣傳競選小物,提升候選人的支持度、好感度和曝光度。

陳智菡指出,當時木可公司說會提供折扣碼,告訴粉絲購買柯文哲相關商品可享優惠,但這哪裡有抽佣?有業績嗎?「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收到,木可公司說業績高給等值退佣這件事,但木可公司確實有給我們勞務報酬,例如宣傳、出席活動等勞務報酬金額,但並非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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