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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顏寬恒又被爆占保護區國有地蓋豪宅 國產署回應了

新頭殼

更新於 2021年12月23日12:25 • 發布於 2021年12月23日12:25 • 新頭殼newtalk |蔡宛臻 綜合報導
2014年2月,顏寬恒豪宅仍在施工。   圖:擷取自卓冠廷臉書
2014年2月,顏寬恒豪宅仍在施工。   圖:擷取自卓冠廷臉書

新頭殼newtalk

前台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爆料,台中第二選區立委候選人顏寬恒住在龍井一間上千坪豪宅疑似蓋在保護區國有土地上,顏寬恒怒斥,「這種不實的爆料指控,請他吞回去」,什麼叫做侵占國有地,那叫合法承租,只要有申請,都有資格承租,反擊卓冠廷不要「據說、聽說、可能及誰說」不敢負責任的說法。針對此事,國產署中區分署也做出回應。

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候選人林靜儀今(23)日前往大肚區自強市場拜票被問及此事時表示,台灣很多比較弱勢的民眾,住家多少有一些增建「這個我們都理解」,在法規上也都是即報即拆,有風險也都會先拆。問題是顏寬恒家的資產,「難道還需要違建嗎?而且如果這個違建是自己購買的土地就算了,那如果占用的是公保地、國家土地,那這樣心態就非常可議。」

林靜儀呼籲,「拜託台中市長盧秀燕,既然大家認為這裡可能有爭議,身為主管機關,可不可以積極主動一點,讓台中市民看到,不會因為對象是同樣政黨,甚至地方有權力的政治人物,就示弱屈服,請拿出台中市長應有的職責,把這塊土地劃分與地面建物的狀況做說明。」

國產署中區分署表示,該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地號為433之6,是顏家在2021年5月1日標租,租期至130年4月30日共20年,面積1160平方公尺,1年租金為11664元,依公告地價定租金,有更改就會調整。

國產署中區分署表示,該地是保護地,上面是否可有建物已在投標需知告知得標者,投標人保證於投標前已研析法令並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查詢是否符合土地使用管制、建築法規等,得標後應自行負責依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 等相關法令規定使用標租不動產,不得因取得承租權而對抗政府的取締。

然而,對於是否有違建,台中市都發局則表示,此案件依照描述區域查無違建查報紀錄,後續將配合公所勘查釐清,若有違建情形將依規定程序查處,會再前往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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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1

  • 林仁陽
    為什麼恰巧都是你顏家承租?背後的利益才是重點,先占後租再取的嗎?
    2021年12月23日14:24
  • KW
    顏家在2021年5月1日標租,租期至130年4月30日共20年,面積1160平方公尺,1年租金為11664元。 1160平方公尺等於三百多坪,每年租金才11664元,每個月不到一千元,顏家拿來蓋豪宅別墅。 我們一般人租的到嗎?這個地目可以蓋這種建築嗎?
    2021年12月23日15:21
  • 李瑞澤
    贛 一平方公尺一年租金才一元?請問官員這是人人都可以租的到嗎?
    2021年12月23日20:47
  • 阿嘉
    是不是不抹黑就不會選舉了
    2021年12月23日17:08
  • 林江漢
    既然是保護地就有使用限制,勵鬼才會去蓋承租20年的房子,到時候的建物使用職照如發下來就有問题了。
    2021年12月23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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