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南投縣仁愛鄉奧萬大30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事發當時一輛遊覽車在該處因不明原因翻覆,造成車內21人中,其中1人當場死亡、5人重傷,其餘15人輕傷的慘劇。對此,監理所初步將以違反運管規則19-1條(公司未善盡管理責任),以公路法77-1條開罰高統9千到9萬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30日中午,而當時該部遊覽車是由忘憂草旅行社舉辦的奧萬大1日遊活動,與高統遊覽車公司合作,全團包含司機、領隊在內共有21人,但在行經仁愛鄉親愛村大安路1.5公里處時,車子卻因不明原因翻覆,導致車內1人死亡、5人重傷、15人輕傷之慘劇。另外,該名駕駛也被起底,先前有多達82項的違規紀錄。
對此,監理所初步將以違反運管規則19-1條(公司未善盡管理責任),以公路法77-1條開罰9千到9萬元。另外,勞工局於11月30日下午分別派員至高統遊覽車股份有限公司、忘憂草旅行社進行勞動檢查,因林姓司機相關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册均置於雇主處(即陳姓車主),因該雇主現於中部處理善後事宜,尚未即時取得相關資料。
勞工局表示,依雇主電話陳述及比對監理單位所提供之行車數據,初步研判應尚無超時工作之情形;勞工局將限期要求雇主提供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册以釐清確認,若雇主仍遲未提供,即依未置備勞工出勤紀錄及工資清册,分別裁處雇主9萬至45萬元及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勞工局今日將再派員查核。
留言 25
❦ৡৢ͜͡嘉龍ৡৢ͜͡❦
意外跟違規要分清楚,行車紀錄器拿出來放就知道了,不要出事了就扯駕駛過去的違規紀錄,相信這個司機也不想出事,運輸業職場上不是全部的資方制度都很配合勞基法在走。
2020年12月01日11:10
昌鴻
罰了款然後呢?真的什麼都不會只會罰款冶國而已
2020年12月01日05:18
💫 LIEN
人為因素很大,未善用機械原理來操控車輛
應用可用的剎車系統,怎麼都沒使用,若有正當使用,車子根本不可能越跑越快,腳剎車的作用實際來講,只是輔助車輛可緩慢剎車,將車安全停靠下來,而不是用來使用緊急剎車而做之剎車作動,車子正常行駛時駕駛應做的剎車順序與動作,他都沒去操作使用,等要下坡了直接來踩剎車,才發現剎車失靈,而車子卻在此時越跑越快,那…為什麼駕駛在要下坡路段時,怎麼不先將車子退二檔,必要時退三檔也可以,而當車速過快時,會造成無法入低速檔了,當然車子會越跑越快,誰一看也知道是在(小便)狡辯啦!
就算緊急,總剎車該拉還是可以拉ㄚ,又不會造成翻車,而會開車的駕駛,有一半以上的駕駛都是不敢拉或不知總剎車在緊急時是可以拉的,都是認為拉總剎車會造成翻車,其實是不會翻車的,而政府或監理單位亦未曾有過正確教導駕駛者如何使用總剎車,一般駕駛皆認為總剎車是用於停車使車輛不划動之作用,其實是一種錯誤且缺乏的教育訓練。
2020年12月01日05:01
🇹🇼🇹🇼🇹🇼あさ がお🐴🐴
好好笑!至今不知肇事原因,監理所居然能以“違反19-1”未善盡管理...論處?
這不就跟不知道病因,卻亂開處方的庸醫一模一樣?
監理所別再來亂了!
2020年12月01日04:59
Leon
好便宜,繼續違規沒關係
2020年12月01日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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