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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名醫性騷女助理稱「愛的抱抱」 高院「相信他不再犯」給緩刑

鏡新聞

更新於 09月11日10:33 • 發布於 09月11日10:33 • 鏡新聞
台大骨科名醫涉性騷,二審遭判徒刑8月、緩刑3年。(示意圖,Pixabay)
台大骨科名醫涉性騷,二審遭判徒刑8月、緩刑3年。(示意圖,Pixabay)

台大醫學骨科部王姓名醫涉嫌於2021年10月間在辦公室內熊抱、強吻藥廠女助理,王男辯稱是幫對方打氣的「愛的抱抱」,一審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王「不會再犯」,因此給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00萬元與接受法治教育3場。

判決指出,王男於2021年10月21日下午5時許,以贈送禮品為由,邀某藥廠派駐台大醫院的女研究助理到辦公室,王男竟趁女方要離開時,伸手環抱、襲臀,還拉下女方口罩強吻,女助理事後向台大提出性騷擾申訴,並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王男否認性騷犯行,辯稱當時僅有輕拍女方右肩及上背,與女方有類似互相打氣的「愛的抱抱」,法官審酌雙方未達成和解,認定王男為了私慾而強制猥褻,不尊重他人性自主權,依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

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量刑無違誤或不當,雖駁回上訴,但考量王男無前科、長期在台大看診,「歷年門診及手術總人數很多」,認為被害人的損害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此外,也相信王男應已有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給予緩刑3年,緩刑期間內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於判決確定後3個月內支付公庫100萬元,以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全案仍可上訴。

★《鏡新聞》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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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Blue
    懷疑都不知道幾個了
    09月12日03:14
  • danny
    須支付公庫100萬元 果然是只想當莊家……🙄
    09月11日23:49
  • 林仁陽
    名醫如果再犯,審判法官要以共犯罪起訴?
    09月12日06:21
  • YL
    不會再犯?若再犯,法官願意接受瀆職罪嗎?
    09月12日05:24
  • 菱均
    遇到性騷擾,會提出申訴的人,都是受不了周遭異樣眼光看待,加害人無事脫身,自己卻被無端針對,社會該改變了,藏污納垢的社會,孩子的生存只會越來越艱困啊
    09月12日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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