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面臨嚴重少子化問題,立委日前提案修法「勞動基準法」,包括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為12週、增訂1週有薪流產假、生第2胎產假工資加發1.2倍等。對此,勞動部長何佩珊表示,這些措施雖立意良善,但可能造成雇主負擔過重,間接影響僱用育齡女性的意願,恐將衍生隱性就業歧視。
何佩珊指出,國內事業單位以中小型為主,若須支付更多產假工資,可能使部分雇主產生疑慮。根據勞動部調查,雖有56%受訪者認為現行8週產假不足夠,但也有44%人表示已經足夠。
這次提案,立委也提出分娩第2胎(含)以上,產假工資應加發1.2倍,以及年資未滿6個月者發給7成工資的建議。勞動部則認為,工資係勞工提供勞務的對價,與分娩次數無關,要雇主依此加發工資已超出工資本質。即使雇主可向政府申請補助,是否妥適仍有檢討空間。
此外,多位立委提案增訂1週有薪流產假,勞動部表示,對小型事業單位仍是沉重負擔。勞動部建議,或許需要透過「公共化處理」,由政府編列預算補貼雇主成本。
多位立委對勞動部的說法感到不滿,批評這種擔心增加雇主負擔而拒絕保障女性權益的作法,才是真正對女性的歧視。立委林淑芬直指,紐西蘭四年前就通過法律,准予流產女性及其伴侶請三天的有薪「喪假」。流產對於女性來說不只是生理上的損害,更需要心理上的調適,勞動部卻要女性勞工與其他人相同,請普通傷病假、拿半薪,看出勞動部對女性生理和心理需求的漠視。
針對爭議,勞動部表示會持續評估,但最終決定仍需審慎考量,避免婦女工作權益因此受損。至於如何兼顧雇主與勞工雙方利益,勞動部也將多方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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