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永康警分局鹽行所日前接獲陳姓婦人報案,稱接獲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通知,稱其涉嫌洗錢需提供名下帳戶內三百萬元供檢方監管,如不配合將依法羈押。還要求陳婦交付身分證正反面、數本存摺封面及銀行提款卡等照片回傳。警方檢視雙方對話當場揭穿假檢警詐騙,及時保住陳婦老本。
五十多歲的陳姓婦人八日接獲不明來電,對方聲稱自己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向陳婦告知其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需提供名下帳戶交由檢警審核,請陳將名下存簿、三百萬員交付監管,若不配合即會依法律程序將陳羈押,另又聲稱因開庭需要,請陳拍攝身分證正反面、數本存摺封面及銀行提款卡等回傳。
陳婦擔心遭法辦但又懷疑歹徒假冒行騙,十三日中午惴惴不安的陳婦遂至鹽行所向警方求助。鹽行所警員黃毓展安撫陳婦情緒後進一步了解前情,進一步察看雙方對話內容等,當場揭穿這是常見的「假檢警詐騙」。
首先,司法機關絕不會利用Line等通訊軟體通知,亦不可能要求民眾交付財產,其次程序還停留在調查階段,「開庭準備」也太早,檢察官的說詞可謂漏洞百出,黃員一一說明解釋後,陳婦保住三百萬身家積蓄,對員警熱心協助表示萬分感謝。
永康分局長顏勤峰強調,假檢警詐騙就是利用司法機關的權威性及民眾對司法程序的不瞭解及恐懼心理,趁受害人慌張失去判斷能力之際,一步步指示交付帳戶或匯款,舉凡「需監管帳戶、偵查不公開、要你匯款、解除定存、抵押房產」等關鍵字就是詐騙,提醒民眾留意避免落入歹徒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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