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日益猖獗,手法更是層出不窮,呂姓男子為了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組成7人小組成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業金融帳戶,再將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等轉交給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協助詐騙超過1.8億元,他們賺進大筆非法之財,平時以保時捷和BMW代步,更購買價值7位數的百達翡麗手錶,新北地檢署18日則依法起訴7人並求處重刑。
新北地檢署表示,呂姓男子為首組成「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先於臉書粉絲專頁投放貸款廣告,藉此吸引欲申辦貸款之不特定人設立商號、申辦商號金融帳戶。
而呂嫌以此吸引39人設立39家商號、申辦35個商號金融帳戶後,即派員收走各該商號金融帳戶存摺、大小章、網銀帳密,再轉交詐騙集團作為收款人頭帳戶使用。
詐騙集團則利用假投資手法詐騙50位被害人,不法獲利超過1億8734萬元,被害人款項匯入該商號金融帳戶後,詐團再層轉至其他收水帳戶或指派車手提領贓款獲利,當中有1558萬元被及時攔下,仍有1億7676萬元遭到移轉。
新北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香君獲報後,指揮刑事局和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偵辦『空殼商號帳戶』供應集團,並於近日偵查終結,認定呂嫌等7人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洗錢、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之指揮、參與犯罪組織等罪嫌,18日依法提起公訴,
地檢署表示,呂嫌等人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製造犯罪金流斷點,致被害人難以追回遭詐欺金額及增加追查其他犯罪成員之難度,影響社會治安及金融交易秩序,並使被害人求償無門,考量呂嫌等人犯後態度,建請法院量處呂姓主嫌有期徒刑15年、吳姓團夥有期徒刑10年。
留言 66
黃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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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怎麼判,我教教法官檢查官
1.重判20年不得減刑。
2.坐牢期間每天都要勞動養活自己。
3.詐騙所得現金動產不動產全數全款充公。
4.犯罪人二等親以內現金,動產全數充公。
5.不提供犯罪所得,每月鞭刑10下。
6.累犯再犯終身監禁,勞動刑加每月鞭刑。
你他媽的我就不信這樣還有人要幹詐騙
讓你每天都生不如死,看你怎麼騙。
15小時前
Weiw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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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報導什麼建議求處重刑好嗎!台灣最大的惡源就是那些法官!他如果真求處重刑就不會有恐龍法官這個詞了!連死刑都不敢判了再來又是二加二年等於一年的判罰偏門會怕才怪啦!
16小時前
凱
內政部長
法務部長
數發部長
行政院長
通通下台
藍委太軟
18小時前
連志龍
判太輕了。在中國可能是死刑
15小時前
Ever
有黨證不用怕!
2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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