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分局龍安派出所副所長黃俊凱,昨天(1日)帶班執行巡邏勤務時,在龍壽街發現3名外籍移工,所騎乘的微電車均未依規定領用牌照,隨即攔查後依規定開單告發並移置保管,經查3輛均屬檢驗合格的微電車,在場也向所屬雇主宣導,應趕快到監理單位辦理掛牌作業,並投保強制責任保險才可繼續騎乘上路。
另外,景福派出所警員李鴻達巡邏時,在中山路攔查一部由印尼籍移工騎乘的未宣掛號牌微電車,一樣開單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該女移工表示是以新臺幣5000元跟同鄉購買的,員警也當場告知應到監理單位辦理掛牌作業,並應投保強制責任保險才符合規定。
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微電車)掛牌緩衝期,自今(2024)年11月30日起正式結束,並且必須掛牌納管,桃園警方將針對微電車違規事項加強宣導及取締告發,車主切勿心存僥倖,應確實完成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否則不得上路,一旦被取締告發,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處罰1200元到3600元罰鍰。
民眾騎乘微電車酒駕同樣會挨罰,酒測值達0.15MG/L到0.24MG/L,將被處1200元到2400元罰鍰,若超過0.25MG/L或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則將會被追究公共危險罪責,另外微電車也禁止雙載、時速限制為25公里、並要戴上安全帽及年滿14歲才可以騎乘上路等規定,呼籲民眾應確實遵守。
另為防制交通事故之發生,從113年10月16日起至12月15日止為期2個月,桃警將加強交通執法,針對5項重點違規加強取締告發,分別是:1、酒後駕車。2、超速(超過40公里之嚴重超速)。3、闖紅燈。4、車不停讓行人。5、行人各項違規。
警方除了加強執法外,並配合交通安全及防禦駕駛觀念之宣導作為,尤其強調落實「人本交通 停讓文化」與「車輛慢看停 行人安全行」的觀念,創造更優質之交通安全環境,降低交通事故發生,讓用路人行車平安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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