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瑣事與親戚反目,一名男子竟在深夜攜帶紅、黑色噴漆,將親戚停放在自家屋外的小客車塗成「大花臉」。
被害人發現車輛遭毀損後,隨即報警處理。
羅東分局冬山分駐所調閱監視器鎖定嫌疑人,並於將涉案男子依毀損罪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冬山一名被害人於清晨發現停放在自家屋外的小客車遭紅黑兩色油漆破壞,車身多處被噴塗不明圖案,損失慘重。
羅警接獲報案後,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1名男子深夜騎乘機車至現場,隨後徒步靠近車輛,趁四下無人時持噴漆肆意毀損。
羅警循線查明涉案者身份,通知該男子到案說明,發現竟是被害人的親戚,疑因雙方發生口角,嫌犯心懷怨懟而進行報復。
由於被害人堅持提告,雙方最終未達成和解。
羅警訊問後,該男子對於潑漆行為供認不諱,全案已依毀損罪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依據《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損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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