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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旅宿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 受影響用品僅6項卻惹議 業者放櫃台開放索取行不行?

信傳媒

更新於 02月19日10:04 • 發布於 2天前 • 秦宛萱
今年起,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民眾看法兩極,但環境部長彭啟明強調,即便被很多人罵,還是要努力的「頂著鋼盔往前走」。(圖片來源/Pixabay@pexels)
今年起,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民眾看法兩極,但環境部長彭啟明強調,即便被很多人罵,還是要努力的「頂著鋼盔往前走」。(圖片來源/Pixabay@pexels)

今年起,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民眾看法兩極,不滿者甚至揚言要抵制國旅。環境部部長彭啟明18日在出席活動時說,像是歐盟、美國、日本都在在推動源頭減量政策,也仍有業者十分相挺,所以即便被很多人罵,還是要努力的「頂著鋼盔往前走」。

其實,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的政策,就如同過去政府推動的減塑政策,如如零售業者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等禁用塑膠吸管等,總會出現反彈聲浪,但政策依舊順利推動好幾年,民眾也已開始習慣,因此,如何提升旅客接受度是政府與業者的當務之急。

旅宿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備品,到底限制了哪些項目?

今年元旦起,觀光旅宿及旅館業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受規範的一次性旅塑用品,包括:

一、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洗髮乳、潤髮乳、沐浴乳及乳液,依規定業者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之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得搭配壁掛式或固定式等方式供消費者使用,以利多次使用達減少塑膠包裝或容器使用量之效益。

二、個人衛生用品:梳子、牙刷、牙膏、刮鬍刀、刮鬍泡及浴帽,依規定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但於其附屬設備、服務設施、客房以外之經營設施陳列者,不在此限。

環境部規定,消費者依需求索取個人衛生用品時,限制使用對象得以3種方式提供,包括請消費者至櫃檯向業者索取、以自動販賣機販售,或於營業場所內明顯處標示各項個人衛生用品之價格,以供消費者於有需求時選購。

環境部盼透過「以大代小」、「鼓勵自備」來達到源頭減量,在旅遊的同時也能實踐環保,而不只中央,地方政府甚至訂出更嚴格的規定,台北市規定市內旅宿業者除了不得主動提供之外,民眾也無法向櫃台索取,但可接受販賣非一次性用品,將於7月22日正式生效,明年元旦起將正式開罰。

比照日本在旅客自行索取?業者以這為由拒絕

惟全台旅宿業者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上路至今卻引發多起爭議。像是網紅Cheap入住嘉義星級飯店,只需要牙膏、牙刷卻得連化妝棉、梳子一起買,認為反而是更加浪費;又或者有業者藉機以高價販售整包備品;甚至也有網友在意,明明沒有被規範的一次性拖鞋,卻被業者以配合政策為由而拒絕提供。

然而,要知道的是以目前的政策來說,中央政府並沒有規定業者不得免費提供,因此,亦有人認為是否可以比照日本,將各類一次性備品放在大廳讓旅客自行索取,需要甚麼拿甚麼就好,其實彭啟明也曾如此建議業者,但業者認為以台灣人習慣一定是全部掃光,寧願讓旅客自行向櫃台索取。

而部分業者選擇要用賣的,其實也就只是回歸市場機制,或許可以做為消費者下次要不要再去入住的衡量標準。

環境部柔性勸導,消基會建議應規範不得包裹式販售

另外,根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調查,有59.6%民眾表示本來就會自備,29.2%會配合新規定自備,故近9成的民眾會自備個人衛生用品。如果未帶個人衛生用品有56.9%會向飯店購買,其中8成願意購買個別商品。因此,環境部也建議,業者依顧客需求提供個別品項的商品。

至於仍有13.6%表示不支持政府管制政策,環境部則會加強宣導。

而消基會則認為,政府不應該只是建議,應該有更強硬的作為。據《中國時報》報導,消基會祕書長陳雅萍表示,業者配合政策不主動提供備品,營業成本減少,政府卻沒配套,使消費者得自費購買,等同強迫消費,民眾買了不需要的用品也是浪費,環境部應規範不得包裹式販售。

她提到,備品品質不同,較難統一售價或訂立上限,但業者不能漫天喊價,應在行前通知、官網等處說明販售的備品內容物及品牌,並鼓勵消費者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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