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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遭詐騙不等於被盜刷 輸入OTP驗證碼是關鍵

卡優新聞網

更新於 11月06日21:01 • 發布於 11月06日21:01
持卡人遭詐騙主動將OTP驗證碼告知他人,無法請銀行列爭議款(圖/卡優新聞網)
持卡人遭詐騙主動將OTP驗證碼告知他人,無法請銀行列爭議款(圖/卡優新聞網)

信用卡詐欺事件層出不窮,持卡人普遍認為遭詐騙能請銀行「止付」,不過事實上成功機率不高。近期有民眾遭設局,將OTP驗證碼告知詐騙集團,導致信用卡被冒用,刷了上萬元卻無法列爭議款。銀行業者解釋,輸入OTP驗證碼即代表卡友本人交易,即便列為爭議款,絕大多數都無法成立。而補救之道是向警方報案,追緝到詐騙犯才有機會追回款項。

一般「盜刷」是指持卡人在不知情下,遭到他人偽冒交易,進而造成損失。大致可分為2種情況,其一是「卡片遺失」,包含信用卡遭竊、持卡人不慎將卡片丟失等,須立刻打電話向銀行掛失,在掛失前24小時的盜刷款項都無須負擔,超過24小時則依據各銀行的自付額規定,最多支付3,000元。其二是「無故盜刷」,帳單或簡訊通知出現莫名的非正常交易時,即向銀行通報列為「爭議款」,經國際組織調查確認後,同樣不用自己吞下盜刷損失。

不過,近期發生多起案件,民眾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在話術引導下,主動告知手機收到的OTP(一次性密碼,One Time Password)驗證碼,結果被盜刷上萬元。雖然受害人立刻報警並要求銀行「止付」,但銀行表示無法撤回刷卡交易,金額也無法列為「爭議款」,受害人須按一般繳費程序,在收到信用卡帳單後將款項繳清。

銀行業者說明,國際組織進行盜刷仲裁時,會依據是否輸入OTP碼來判斷是否為「不可否認交易」。在這些案例中,民眾主動將OTP驗證碼告知他人,銀行依此認定該筆交易為持卡人允許的正常交易,必須按正常程序將款項支付給店家,沒有任何權限「止付」。受害者雖然是被騙,但「主動」給OTP驗證碼,並不能認定為「盜刷」,因此不符爭議款退款條件,須由警方追緝到詐騙犯後,再向犯嫌請求賠償。

不過,金管會已在去(2023)年與國際發卡組織、銀行業者協調,要求銀行針對OTP態樣的詐騙,進行3大補救措施,包括協助客戶爭取列為爭議款、OTP簡訊須清楚、不符合持卡人行為模式時不傳送OTP。

過去曾發生消費糾紛、卡友後悔交易等案件,電告銀行希望「止付」。事實上,經由正常程序的信用卡交易,並沒有「止付」的選項。然而,像是補習班、健身房等「遞延性」服務,若是店家惡性倒閉,仍有未提供服務的部分,比方年繳後卻只使用幾個月,可向銀行申請列為「爭議款」,則有機會取回未提供服務的金額。

詐騙、盜刷經常出現於網購消費,銀行業者提醒,網購時輸入手機簡訊驗證碼的3D認證交易,屬「不可否認交易」,認證成功就須付款,因此收到任何驗證碼都要提高警覺,不可輕易告知他人,非本人交易也要立刻撥打銀行客服電話告知情況。若不小心遭詐,可向銀行溝通使用分期0利率方案,業者多半都能體諒,讓受害人慢慢還款,以減輕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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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林彥馨
    協助傳送簡訊的也是共犯。
    11月07日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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