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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陳亭妃:森霸電廠未完成經濟委員會主決議 能源署不得核發電業執照

新頭殼

更新於 01月02日14:29 • 發布於 01月02日14:29 • Newtalk新聞 |黃博郎 綜合報導
立法委員陳亭妃安排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南下,邀請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能源署、台灣電力公司、環境部,針對政府監督森霸電廠的作為,正式向地方說明經濟委員會對森霸所做的主決議。現場湧入近500位民眾關心,反映第一線基層的心聲。 圖:陳亭妃服務處提供

Newtalk新聞

森霸電廠的議題在地方鬧得沸沸揚揚,不管是一期工程未依照環評規定給付21.6億回饋金、二期工程管路安全性及二期回饋金的不公平性等問題,至今都沒有妥善處理。立法委員陳亭妃今(2)天為此安排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南下,邀請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能源署、台灣電力公司、環境部,針對政府監督森霸電廠的作為,正式向地方說明經濟委員會對森霸所做的主決議。現場湧入近500位民眾關心,反映第一線基層的心聲,包含市議員陳碧玉、陳秋萍、李偉智等人皆到場與會。

身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委員的陳亭妃在委員會主導主決議的內容,針對森霸一期回饋金爭議,環境部必須要求森霸依照環評規定辦理;能源署則要求森霸一期回饋金在尚未依照環評內容撥付前,森霸電廠必須先依照目前電協金管理辦法,補提108年至112年之電協金;能源署要求森霸一期回饋金在尚未依照環評內容撥付前,113年以後森霸電廠仍要依電協金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能源署要求森霸電廠:1、提供二期試運轉檢測資料,2、公開天然氣管線安全資料,3、設置天然氣管線定期監測系統,4、並將上述資料召開地方說明會。整個主決議最重要的關鍵是森霸電廠未完成前列數項要求,能源署不得核發森霸二期的電業執照。

陳亭妃指出,感謝人民提供強大的力量,讓經濟部願意與人民站在一起共同研擬監督機制與一期回饋金的補救辦法並作成主決議,讓政府單位可以運用行政權向森霸提出要求及監督,替民眾把關權益與安全,讓民眾可以對政府恢復信心,自己過去數次透過質詢和召開記者會,反映地方民眾陳情森霸電廠不當侵吞回饋金的問題。原本應以售電收入計算回饋地方的金額,卻讓森霸內部自己決議修改為以盈餘計算,導致地方回饋金一來一往的差額高達21.6億元。另外安全第一、人民權益更是基本原則,希望能源署能夠依照主決議內容監督森霸具體執行,否則不能核發二期電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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