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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鄭文燦深夜2800萬交保 游淑慧批:官員收賄可拿錢換自由?

TVBS

更新於 08月28日01:54 • 發布於 08月28日01:54 • 林茜妤
鄭文燦清晨5點02分步出桃園地院交保返家。(圖/胡瑞麒攝)
鄭文燦清晨5點02分步出桃園地院交保返家。(圖/胡瑞麒攝)

桃園地檢署昨(27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多項罪名,起訴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等11人。檢察官建請法院重判鄭文燦12年,並於今(28日)凌晨裁定鄭文燦以新台幣2800萬元交保。對此,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質疑,難道法官認為官員收賄,就可以拿錢換自由嗎?怒批「台灣的司法有幾個標準」?

鄭文燦涉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貪污案,歷經2度交保,7月11日被裁定收押禁見,截至昨天總計收押47天,桃園地檢署昨天偵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包含鄭文燦在內共11名共犯,並考量鄭文燦否認犯行、賄款金額高達500萬元,建請法院重判有期徒刑12年。

全案起訴後,移審桃園地方法院,11人中包括鄭文燦在內有5人收押中,桃院昨天晚間9時30分開移審庭審理,今天凌晨約1時30分裁定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

對此,游淑慧質疑,鄭文燦收賄500萬,助變更土地,羈押僅47天,一起訴就同意2800萬交保;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出資500萬,助郭台銘總統連署,羈押200天,直至一審判決,才150萬交保;林秉樞涉嫌家暴立委女友,羈押禁見長達8個月,創下台灣司法史最久紀錄,質問「台灣的司法有幾個標準?」

游淑慧怒批,難道法官認為官員收賄,就讓他拿錢換自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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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6

  • cherry
    🤬🤬🤬貪官捏還讓他交保,這些法官也太可惡了吧!
    08月28日02:05
  • 張錦霞
    蔡前總統所謂的公平正義又一次顯現,有錢繳付就行
    08月28日02:23
  • 小珊
    這樣還不算貪污?2800萬交保金哪來的? 這個社會怎麼了? 殺人不用償命〔可教化〕 光電弊案開槍〔有綠友友黨證〕 詐騙不用坐牢〔其情可敏〕 現在更厲害了,貪污〔可交保〕 這是什麼台灣,這是什麼爛政府,世界怎麼跟的上
    08月28日02:21
  • 南宮恨(黒と白の男)
    高 40幾萬7年!500萬12年?這符合民進黨的原則比例嗎?至少應該要關到彌留吧!應該還關不完吧?
    08月28日02:14
  • 一個人抵過一個黨,媒體總是為了利益欺弱怕強,第三黨想出頭天簡直難上加難,為了人民還是三黨頂立最好
    08月28日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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