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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財劃法朝野爆激烈衝突 國民黨3分鐘閃電通過審查

法律白話文運動

更新於 11月06日14:35 • 發布於 11月06日14:35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審議《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草案,財政部擔憂,草案如獲通過,中央政府須額外釋出 6612 億元給地方政府,扣除法定義務支出後,恐將只剩下 1157 億元可用於發展性之事務。

現行財劃法規定,中央政府應將 40 %的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 10 %的所得稅、 10 %的貨物稅以及 20 % 的土地增值稅列為統籌分配款,分配給地方政府。

國民黨主張提高分配比例,將所得稅從 10 % 提高至 25 %,營業稅及土地增值稅則提高至 100 %。貨物稅保持不變。藉此大幅提升中央統籌分配款。

財政部試算指出,依據國民黨團版本,中央政府須額外釋出 6612 億元給地方政府。如加計現行統籌稅款、一般性及計畫型補助款,法案如果三讀通過,未來撥給地方財源合計達 1 兆 6764億元。可用於與發展相關之財源則僅剩 1157 億元。

主計總處副主計長蔡鴻坤則表示,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規模為 3 兆 1325 億元,扣除法定義務支出後,只剩下 1 兆 3181 億元。如中央須額外釋出 6612 億元,相當於刪除中央半數預算。

由於現行財劃法的分配方式,是在「精省」的背景下,省政府事實上由中央取代所產生,但也被批評為中央「集權又集錢」

因此財政部及主計處均主張,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應同時檢討事權及支出劃分,否則會導致地方政府享有的財源大於實際需求的不合理現象。

政府財政仰賴課稅收入,而政府向人民課徵的國稅及地方稅,必須依據財劃法的規定分配。包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之間,以及地方政府之間,稅收的分配方式,都由財劃法規範。

財劃法規定,國稅由中央政府收取,地方稅則由地方政府收取。然而統計上,國稅收入佔整體稅收 85 %,地方稅則僅有 15 %。

經過中央以「統籌分配款」、一般性補助款調整後,中央政府掌握約 75 % 收入,地方政府僅取得 25 %的收入。

然而,地方政府卻需承擔大量支出。根據憲法,舉凡因地制宜的事務皆由地方執行。統計結果顯示,地方政府總計承擔約 4 成的國家支出,.

由於「統籌分配款」、一般性補助款不足,許多地方政府面臨財政赤字,必須仰賴中央政府計劃性補助款及規費等收入,才能維持運作。

2024年,「統籌分配款」為 3811 億,一般性補助款約為 2302 億元,各部會計畫性補助款約為 2600 億。三者合計8946億,是地方政府賴以為生的款項。

立法院 10 月 7 日的公聽會上,多名學者均強調事權劃分應先於統籌稅款問題。

臺大法律系教授柯格鐘指出,財政權的目的在於支持事務權及人事權,因此財劃法修法應反映中央、地方分權狀況,統籌稅款只是財劃法問題之一,重點在於事權劃分。

成大經濟系教授蔡群立認為,如果中央沒有足夠財源推動具國家競爭力之重點產業,恐致國家整體稅課收入減少。政大財政學系教授賴育邦指出,英國及法國中央預算比例均達 70 %以上。

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教授黃耀輝則認為,中央事權並未因精省增加,因此支持國民黨修法版本,將財政歸還地方。

此外,現行的統籌分配款,六都可分配 6 成,其餘 16 縣市僅分配 2 成 4 ,地方政府間也有財政不公平的情況。

以新竹市為例,因新竹科學園區緣故,人均繳稅金額最高,統籌補助款及一般性補助款配回率僅有 3.5 %,存在明顯不合理現象。

國民黨版本也改變地方政府間分配方式。依據試算資料,六都中新北市、台中市及桃園市均增加 1 倍以上收入,連江縣則增加 10 倍。增加較少的高雄市及台南市,則認為分配方式不公。

今日國民黨團開會前即動員佔據主席台,黨籍召委陳玉珍宣布開會後, 3 分鐘就完成逐條審查,全案保留送交黨團協商。過程中朝野爆發激烈肢體衝突。

民進黨質疑國民黨版本刻意弱化中央,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也批評民眾黨版本遭到忽視。

法律白話文運動|記者楊貴智報導,記者賴奕瑋對本文有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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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John
    過半結果整天只想著怎麼撈錢 呵呵
    11月06日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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