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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

小火鍋55K徵才...薪水看似優渥細看「工作條件」嚇壞人!店家緊急澄清、勞工處注意到了:小心觸法

今周刊

更新於 11月12日10:04 • 發布於 11月12日10:04

作者 : 林依榕整理

圖片 : shutterstock

宜蘭一間火鍋店近日開出5萬5的薪水徵才,以服務業來說,優渥的薪資吸引了不少人注意,但當攤開工作條件細看,要從早上10點上班到半夜12點嚇壞許多人;對此,店家澄清中午、晚上各有休息時間,沒有超時問題,但勞工處提醒雇主小心觸法。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貼出一則文章,內容是一間宜蘭吃到飽的平價小火鍋徵才文,需要2名正職、1名計時人員,月薪從5萬2~5萬5,會依照能力調薪。

工作內容為接待客人、備料、餐點製作、環境清潔、定期庫存盤點、完成主管交辦事項。而福利有勞健保、全勤獎金、特休、供餐、定期聚餐,歡迎活潑負責的夥伴一起參與,也提供完整的職前訓練,希望有熱情肯學的人加入行列。

但再仔細一看,上班時間是10:30~00:00,讓原PO諷刺「家人們下午好,呆丸(台灣)年輕人好廢,薪資那麼高還不想幹,所以繼續引進外勞也是合情合理的」。

13.5小時的超長工時,有網友換算了一下時薪,等於每小時只能拿185元,和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基本時薪183元相差不遠,甚至還沒有加班費,讓部分網友大酸「上班22天等於一般人的33天這樣(薪水)很高?」,還有人說,餐飲業13.5個小時難怪招不到人,「時間其次,重點是上到凌晨去了,這薪水外勞都不做吧?」

店家澄清有休息時間 勞工處緊盯:雇主小心觸法

對此店家回應,長達13.5小時的工時中間是有休息時間,中午吃飯時間可休1小時、晚上再休1小時,是因為徵才刊登訊息沒寫清楚才會造成誤會,再次澄清13.5的工時是沒有扣掉休息時間的,沒有超時。

而勞工處科長黃秀靜也回應,超過12小時的工時,其實已經違反勞基法,提醒雇主如果有訂定休息時間,在徵才訊息上就要標示清楚,且必須要落實避免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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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8

  • 高高仙
    11.5的工時也很長,以一個月上班22天來說,其實就是183的時薪了 這肯定找不到人的
    11月12日23:41
  • Rachel Huang (黃球球)🐾
    到00:00,就算最後用餐時間是23:00,客人死賴著不走,你收好回家大概也都1點了 中間只有吃飯各一小時,根本不算休息,只能吃完飯後喘口氣而已,整天都綁在那,就算找到人也做不久的
    11月13日05:40
  • Tom
    就算有休息時間,但還是要被綁在店裏,搞不好忙起來就要被拗去幫忙,時間工作時間還是超過啦!別玩這種文字遊戲了,該分兩班雇用兩組人馬才是正途。
    11月13日05:51
  • Chiu
    你說休息能離開店嗎?可以不理店裡的事嗎?只要人在還不是照喊照做,賊老闆
    11月13日09:58
  • Stone
    休息時間真的能休滿嗎?
    11月13日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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