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南灣是高人氣水上活動勝地,水上摩托車教練楊男駕駛水上摩托車以附掛甜甜圈坐墊,載辛姓遊客共2人行駛在南灣沿岸,竟撞上岸邊水上摩托車,導致辛姓遊客骨盆粉碎性不穩定型骨折。屏東地院判楊男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領有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證的楊男,去年4月下旬傍晚,駕駛水上摩托車,以附掛甜甜圈坐墊方式,搭載辛姓遊客與其朋友共2人,行駛在南灣沙灘沿岸海上,要往岸邊行駛,應注意遵守航行規則,竟疏未注意,貿然向右急轉,導致辛姓遊客乘坐的甜甜圈坐墊,撞擊岸邊尚未發動的水上摩托車,導致辛姓遊客受傷。
判決指出,辛姓遊客提告過失傷害,法院審理指出,考量楊姓教練以駕駛水上摩托車搭載乘客的活動為業,本應謹慎注意乘客安全,竟疏未注意而導致事故發生,迄今未能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考量案發後,留在現場符合自首規定,犯後坦承犯行,因此判處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南灣水上活動,甜甜圈玩法,由3到5人乘坐在甜甜圈,由教練使用水上摩托車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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