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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打離婚官司利益衝突記申誡 律師呂秋遠:我問心無愧!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7月27日05:40 • 發布於 2022年07月27日02:55

律師呂秋遠4年前因受委任時未利益衝突迴避而被記申誡,他又涉提供離婚訴訟中女方法律諮詢後,接受男方委任擔任訴訟代理人,再度被申訴涉利益衝突,律師懲戒委員會19日決議再記申誡;呂秋遠不服懲戒結果,但尚未收到決議書,無法得知委員如何認定他違失,會再提覆審尋求救濟。

呂秋遠指出,原因出自約6、7年前,一名女子欲和丈夫離婚而前來諮詢,當時女方稱自己有法扶律師,他也好心地未收費提供法律意見,女方過程中逕自錄音;事後,他接受丈夫委任擔任訴訟代理人,一審時他向丈夫表示曾接受女方的諮詢,丈夫也回應沒關係。

他說,雙方打官司期間,女方沒有反應或申訴,且女方又二度找他希望能談和解,最終未成立,一審判女方敗訴,之後女子就申訴他涉嫌利益衝突。

呂秋遠說,「我問心無愧」,諮詢過程中他沒有蒐集女方的任何資料,僅是口頭提供法律意見,「我不只含冤,懲戒結果太過分了」。他說,女子當時「廣發英雄帖」,諮詢包括林智群在內等多位律師,而他在女方申訴後,解除和男方委任關係,男方之後也委任林智群當訴訟代理人。

2015年間,一對夫妻互告通姦、性侵等刑民事官司,而呂秋遠同年5月先接受丈夫委任,於訴訟中主張女方有通姦事實;隔月又接受妻子委任,於民事訴訟中主張丈夫性侵,被認定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律師懲戒委員會2018年決議不懲戒,但律師公會提覆審後,覆審委員會同年5月認定呂秋遠未利益迴避,撤銷原決議,改記呂秋遠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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