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23歲陳姓男子2022年間,將其金融帳戶以5萬元賣給詐騙集團,後來因使用理念不同,與詐團產生糾紛,詐團因而懷恨在心,派出王姓女成員將陳男約出,梁男等5名男子則趁機控制其行動,並持鐵棍將他圍毆致死,梁男等4人遭台灣高院判刑,劉姓男子則在逃亡2年後,也於2024年10月遭警逮捕到案,桃檢近日則依傷害致死、非法剝奪他人自由等罪嫌將劉男起訴。
據檢警調查,陳姓死者無幫派背景,在認識王女後,開始接觸詐團。透過王女介紹,陳男以5萬元價格交易,提供金融帳戶作為人頭帳戶,後來卻因使用問題產生糾紛,詐騙集團因而懷恨在心、決定報復。
王女於2022年10月以心情不好為由,約陳男當面聊天,陳男不疑有他、欣然赴約,到約定地點後,梁姓為首等5人立刻現身並控制其人身自由,隨後將他轉移至大園區某處,以金屬製棍棒、木棍或徒手等方式毆打陳男後,又把陳男棄置於籃球場旁的草地上,最後因未能及時送醫不幸死亡。
警方查獲梁姓主嫌等3男1女到案後,4人均表示是在逃劉男所為,並辯稱只協助將陳男送至桃園區溫州公園,陳姓男子下車後說要取回機車,最後卻意外陳屍於籃球旁草地。
由於到案包含梁姓、施姓、羅姓男子以及王姓女子等人經桃園地院一審宣判後不服結果,全案上訴至高院,高院於1月結果宣判出爐,劉男也於2024年10月遭逮捕。
逃亡多時的劉男被警方逮捕後,隨即押解至桃檢歸案。桃檢表示,已到案的其他共犯口徑一致,稱該案是劉男所為,警方也提供了現場監視器畫面及照片作為證據,確認劉男等人涉案明確,為本案共犯,依傷害致死、非法剝奪他人自由等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