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淑芬、林月琴今召開記者會,爆料新北地方法院板橋園區疑似出現廁所針孔偷拍狼,不料竟是自己人所為。一名中年男性佐理員涉嫌在院內多處男、女廁內,長期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新北地院則表示,該員犯行遭法警發現後,已未再進入院區,司法院1月15日下令停職,該員16日主動提出辭呈,隔日旋即離職,但同日新北院考績會仍核定其考績丁等,目前全案已由警方偵辦中。
新北地院說明,全案係由法警主動發覺並報警處理,今年1月11日周六晚間6時30分許,法警巡視時發覺板橋院區4樓男廁遭人安裝針孔密錄器,經報告主管立即管制院區報警處理,進而於3樓男廁與女廁又各發現一個密錄器。
經調閱院內監視錄影器,院方、警方立刻鎖定涉案佐理員,於是由院方主管加以勸說,成功突破心防說出實情,並將相關竊錄用設備、器材及影像檔交由警方查扣,並由主管陪同前往警局製作筆錄。
自1月11日事發後,該員即未再進入辧公室,警方1月13日持搜索票前往該員宿舍,1月16日由主管及政風室主任陪同清理辦公室個人物品,並將其他可能涉案的竊錄設備器材或檔案,一併交由警方偵辦。
新北院表示,院方1月14日緊急召開考績會,決議函台灣高等法院轉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並建議先行停職。司法院隔天隨即下達停職令,由新北院當天送達給該員,但該員立刻在16日提出辭呈,17日火速離職,當中處置並未包庇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