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營養師考試4考科將改採全測驗式試題。圖:取自123RF
考試院院會2日通過,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規則,營養師考試「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營養學」、「公共衛生營養學」及「食品衛生與安全」4應試科目改採全測驗式試題,並自113年1月1日起施行。
考試院表示,為精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制度,與各醫事大學座談,營養學系代表建議檢討營養師考試各應試科目列考題型之意見。
經考選部審慎評估並徵詢職業主管機關、相關職業團體及各校意見,考量臺灣高齡社會以及營養專業對預防醫學之重要性,未來營養師執業市場需求量可能隨之增加。營養師亦透過進入職場後的臨床訓練與持續的在職訓練,精進營養師專業知識養成。
考試院表示,自113年1月1日起「生理學與生物化學」、「營養學」、「公共衛生營養學」及「食品衛生與安全」4應試科目改採全測驗式試題,透過測驗式試題之難易度,客觀評鑑營養師應具備之知識能力。而另外2科「膳食療養學」、及「團體膳食設計與管理」則照常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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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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