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企業,部門與部門間看似公司下的各群體,但實際上兩者都是隸屬於同公司的夥伴。由於各部門擔負內容不同,因此是團隊分工的關係,又因為同在一間公司下效力,因此也是團隊合作的關係。雖然同為夥伴,卻總會有部門間互相推諉、責怪的故事出現,例如編輯部責怪設計部製圖速度,設計部又怪給行銷部的提案完整度。團隊合作與團隊分工是衝突的嗎?其實不,或許可從調整下列三種心態開始:
團隊要秉持共同信念
什麼是信念?講得籠統點,信念不外乎是指個人判斷以及認定事物真偽的思想,簡單來說,信念是對於眼下事物的把握感,相信與肯定的價值。而對企業來說,創辦人的信念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企業品牌定位走向,決定未來企業要邁進的路。(延伸閱讀:代代相傳的處事之道!盛德竹集團代理日本森下仁丹 26 年的成功法則:「『誠信、誠意』是絕對的關鍵」)
因此,若企業中的每個人都能夠秉持共同信念,就可以減去不少價值衝突的時間,繼而讓個人理解自身工作價值,繼而負起責任,也就能減少部門間互相推諉的事故,因為大家都能夠清楚認知到,手邊的每份工作都存有信念。
在專業中分工,價值上合作
之所以要分部門,就是因為每項專業都有自己的 Know-how,為了降低生產時的機會成本,才要分工「讓專業的來」。然而,分工後的模式雖然較傾向於同部門間合作,但總歸來說仍為同企業下的各個部分,是協作對象而非競爭對手。
若總在花時間界定責任、歸咎錯誤,不僅會削弱團隊成員的親密度,也會損傷企業整體凝聚力,因此企業要在部門專業中分工,在品牌價值上合作。團隊協作是為了提升企業整體效能。通過團隊協作精神,才能加強團隊凝聚力,節省企業內耗。
沒有人是局外人
團隊中,沒有人是局外人,異常重要卻時常遭到忽略的一點,先意識到自己也是團隊的一份子,在工作上的態度才會更積極些。若有意付出,可以先從培養個人擔當開始,所謂個人擔當,指得是「每個人要為自己的思想、行為、產生後果負起責任」,要避免團隊中的受害者心態、停止拖延或怪東怪西。
假如企業中的每個人都能保有以上三種心態,就無須繼續糾結團隊合作與分工的問題了,因為這時的合作與分工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知道彼此是為了讓整個工作環境更好。
主圖來源:《派遣女王 2》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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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Eric
台灣中小企業一堆都是家族企業!一堆因人設職務!家族一堆人入公司!分工?信任?
2020年08月14日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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