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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少年開車衝撞奪3命 父親鞠躬道歉:「不會教小孩」

華視新聞

更新於 8小時前 • 發布於 9小時前 • 華視

偷開外公車肇禍撞死3人的少年,他的父親事發後,一整天都陪著應訊,滿臉倦容,他面對鏡頭道歉,「指責自己不會教小孩,將為兒子負責」,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接下來將會審酌是否保護管束,由於少年超過14歲,又犯下最輕刑度5年以上的罪,情節重大,有可能移送檢方偵查,而且不只他,他的外公因為是車主身分被通知到案,將被調查是否有疏於保管車輛責任,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偵辦。

記者VS.少年父親說:「想對被害者家屬說什麼嗎。」戴口罩滿臉倦容,15歲肇事少年的父親,陪同兒子一整天應訊,士林地院開庭裁定收容,面對記者追問,快步走了一段後他才終於鬆口,少年父親說:「我對不起大家,我不會教小孩,我會為我兒子負責。」

語氣無奈對鏡頭鞠躬,因為兒子未成年開車,衝撞釀三死案件闖下大禍,指責自己不會教小孩,卻也換不回因為自己兒子,被奪走的三條生命,前一晚得知兒子鑄下大禍,少年父親在警局怒斥後,還是護子心切準備晚餐,更重金聘兩位律師進行辯護,記者VS.少年辯護律師說:「(少年)有想要跟家人道歉嗎,不好意思借過一下。」

對於少年犯後態度,律師表示無法多做回應,15歲少年辯護律師包括朱昱恆,以及辜得權,他過去曾在高虹安涉貪案中,為前法務主任辯護,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12到18歲未成年者,法官可視犯罪情節嚴重與否,再決定是否進入開庭審理,審理終結就會開始執行保護處分,包含訓誡保護管束安置輔導感化教育,若是年滿14歲,又犯下最輕刑度5年以上的罪,或是犯行情節重大,可能就會移送檢察官偵查。

少年被依過失致死等罪嫌,遭少年法庭裁定收容,另外他的外公疏於保管車輛責任,也將被通知到案,依過失致死罪函送地檢偵辦,家人恐怕得為了少年犯下的錯,受到連帶處分,非本案律師李孟軒說:「只有在這個(少年)外祖父,是明知這個孩子他要駕駛這車輛,並且知道他未成年,無法安全駕駛這車輛,才有過失致死罪成立與否的討論餘地。」未成年少年即便涉案情節重大,檢方判定有罪,仍有可能減輕其刑,網友評論也炸鍋憂心未成年犯罪,恐怕能簡單脫身,也讓未成年犯罪再引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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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7

  • AnnAnn
    都說得很好聽,然後到時候脫產
    7小時前
  • 桃子
    有黨證都好談
    7小時前
  • 蘇榮煌
    一樣都是唬爛的!會負責任才有鬼啊!🙄
    2小時前
  • 韋宏達
    好了,可以辦榮譽黨證了!
    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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