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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喝的拿鐵是用鮮奶,還是冰磚奶?市售含乳調飲標示混亂,立委、業界呼籲業者應揭露乳源

上下游新聞市集

更新於 09月03日22:07 • 發布於 08月20日13:18 • 上下游News&Market
你喝的拿鐵是用鮮奶,還是冰磚奶?市售含乳調飲標示混亂,立委、業界呼籲業者應揭露乳源

多數市售飲品宣稱使用「鮮奶」,實際上為進口「冰磚奶」,亦即經過熱加工、冷凍、解凍、稀釋流程後的乳品,無論營養價值與新鮮度,均與國產鮮乳有明顯差異,但業者經常以「業務用奶」、「牛奶」等名稱販售,消費者難以分辨。

冰磚奶進口量持續上升,根據統計,2023 年至少有 8 萬公噸濃縮還原乳進口,若再加上進口液態奶,約有近 13 萬進口液態乳使用於市場,幾乎是台灣鮮乳產量的 30% 。酪農與學界呼籲,應速速制訂鮮乳使用定義,才能保障酪農產業與消費者食安。

進口濃縮乳與液態乳大舉進入台灣,壓縮國產鮮奶市場。(圖表提供/中華民國乳業協會)
進口濃縮乳與液態乳大舉進入台灣,壓縮國產鮮奶市場。(圖表提供/中華民國乳業協會)

品名有「鮮奶」、「拿鐵」調飲,最易擁有灰色地帶

為解決市售飲品使用乳品來源不清,立委與酪農界召開「提升乳品標示透明度公聽會」,消基會直言,因食藥署未嚴格規範含乳調飲的品名、乳源標示,消費者恐買到非鮮奶製成的鮮乳調飲。呼籲食藥署應以「硬性規定」取代「軟性鼓勵」,要求業者清楚標示含乳調飲的乳源。

中華民國乳業協會秘書長方清泉指出,現在咖啡廳、手搖飲店等業者,常提供商品名有鮮奶、拿鐵等含奶調飲,但不論是《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以下簡稱《現場調飲規定》)或《鮮乳保久乳調味乳乳飲品及乳粉品名及標示規定》(以下簡稱《乳品名規定》),都未規範含乳調飲的品名,無法讓消費者辨認飲料中的乳品來源。

其中品名有「鮮奶」、「拿鐵」的調飲,最易擁有灰色地帶。台灣農酪產業永續發展協會研究員陳文嫺說明,台灣現行法規中,以奶粉、冰磚奶還原的還原乳,品名上可稱為「牛乳」,但生產成本跟用 100% 生乳為原料的鮮乳有極大落差。消費者從品名與外包裝無法輕易辨識,也同時傷害台灣酪農與如實用國產鮮乳製作調飲的業者。

多位酪農參與公聽會。(攝影/孫維揚)
多位酪農參與公聽會。(攝影/孫維揚)

未規範品名與乳品來源,業者直接欺騙消費者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雷立芬說明,消基會於今年 7 月 10 日,公佈抽查 74 家提供的「鮮奶」調飲的店家,調查實際使用的乳源與標示透明性,結果僅 8 家業者在店面或官網菜單上,清楚揭露鮮奶調飲的國產鮮奶品牌。亦即,大眾幾乎無法從店家公開資訊上,確認鮮奶茶等飲品中是否真的使用國產鮮乳。

雷立芬舉例,如珍煮丹標榜紅茶拿鐵使用小農鮮奶,實際只用一般大廠牛乳;或是十盛熟成奶茶僅在官網標示乳品使用北海道牛乳,也在現場拒絕告知使用乳源品牌,最後才回應是由北海道熟成生乳加鮮乳調製,凸顯台灣對飲品中的乳品標示透明度應再加強。

冰磚奶為濃縮還原奶,「把消費者當韭菜割」

除了含乳調飲標示混亂,方清泉也指出,台灣乳品產業裡,存在冰磚奶這隻「黑天鵝」。冰磚奶是將牛奶以冰磚形式銷售,乳品廠或餐飲業者再加水還原成奶水使用,若企業使用的業務用奶或部分飲品標示中看見「濃縮還原乳」等原料,來源極可能是冰磚奶。

方清泉表示,冰磚奶多從國外進口,進口量只增不減。去(2003)年的進口冰磚奶近兩萬公噸,對比 2008 年進口量,「成長約 47 倍」。

且冰磚奶通常會稀釋 4 倍,等於去年至少有 8 萬公噸濃縮還原乳進口;加上進口液態奶,他預估台灣去年就有 13 萬 7864 公噸的進口液態乳,接近台灣鮮乳產量的 30%,明顯瓜分乳品市場,衝擊台灣酪農。

方清泉直言,含乳飲品若含冰磚奶等濃縮還原奶,台灣沒有規範品名、乳源標示,有心業者若假冒為鮮奶使用,消費者也無法從公開資訊中辨認。另外台灣也沒限定冰磚奶還原程序,業者以更高倍數的水稀釋,甚至是外加食品添加物與調製飲品,消費者無從得知,「把消費者當韭菜割」。

進口冰磚奶還原後加上進口液態奶的總量,已逼近國產生乳量的 30%。(圖表提供/中華民國乳業協會)
進口冰磚奶還原後加上進口液態奶的總量,已逼近國產生乳量的 30%。(圖表提供/中華民國乳業協會)

加嚴鮮乳定義,杜絕乳品標示灰色地帶

方清泉強調,食藥署應修改《現場調飲規定》與《乳品名規定》,要求業者清楚標示使用乳品的分類、供應來源等。尤其飲品中若包含鮮奶一詞,應如實使用與標示國產鮮奶,也應明訂含冰磚奶等濃縮還原乳的商品標示、資訊揭露、還原流程,才不會傷害台灣消費者權益,保障酪農生計。

方清泉說明,假若食藥署不在《乳品名規定》中加嚴「鮮乳」定義,繼續讓進口「長效乳」以長效「鮮乳」等品名販售,任何的後續規範都將失去意義。方清泉話說的重,「若食藥署依然故我,酪農勢必與消費者一起抗爭」,以防乳品標示的灰色地帶惡化成「黑暗傷害」。(閱讀新聞背景點選這裡

目前法規未要求店家揭露使用乳品資訊,許多店家並未露出乳源。(攝影/孫維揚)
目前法規未要求店家揭露使用乳品資訊,許多店家並未露出乳源。(攝影/孫維揚)

原料為進口液態乳,在台加工即可標示為「台灣奶」

此外,業者將冰磚奶等還原成液態乳,多是在台灣處理,依目前法規,縱使原料為進口,業者依然可將這些乳產品產地標為「台灣」,消費者更無法辨識何謂真正的國產鮮乳。

中華民國酪農協會理事長李恂潭呼籲,店家應自主揭露含乳飲品的乳源,更強調食藥署應修法時,應規範還原乳標示原產地要是「原料原產地」而非「產品原產地」,也要列出還原乳的還原比例,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

陳文嫺重申,台灣調製飲品市場中,約有 16% 飲品含有乳品,市值超過 200 億元,乳品透明度相當攸關消費者權益,故酪農界也要求食藥署、經濟部加嚴乳品品名規範,以鮮乳、保久乳、還原乳等作為商品名,避免業者用「牛乳」等辭彙,混淆消費者辨認乳品來源。

專家:應要求業者誠實標示乳源

中華民國乳業協會理事長、台大動物科學系教授徐濟泰解釋,冰磚奶按國家對乳品的標準,應要定義為「還原奶」,使用過程會比鮮乳有更多熱加工、冷凍、解凍、稀釋等流程,喪失更多營養價值與新鮮度。

但法規並未明訂還原奶調製成飲品、牛乳產品後的品名與資訊標示,業者經常以「業務用奶」、「牛乳」等名稱販售,易造成消費者與其他乳品混淆。尤其許多店家把牛奶裝在咖啡機等調飲機中使用,消費者更是無法知曉實際乳源。

徐濟泰並建議農業部,應仿效「使用國產豬肉」標章,推出「使用國產鮮乳」標章,讓餐飲業者申請,方便他們與其他業者區隔,也協助消費者快速辨認調飲中的乳源差異。

小七、全家均同時使用國產鮮乳、進口濃縮牛乳還原

針對酪農訴求,有現場調製含乳飲品的業者怎麼看?超商如全家、7-11;超市如家樂福等,多以「拿鐵」稱呼含乳飲品,家樂福公共事務部部長陳依芳說明,家樂福旗下的 INLOVE 拿鐵使用統一鮮乳;Mia C’bon 供應拿鐵則使用透明鮮乳,兩者都為國產鮮乳,且於門市清楚揭露乳源。

7-11 聲明,門市 CITY CAFE使用乳源主要是瑞穗鮮乳,當考量乳源供需與店內活動等,瑞穗鮮乳供量不足時,則會使用「專用乳」取代,專用乳僅用紐澳進口濃縮牛乳還原而成。

全家則表示,調理飲品所使用專用乳,包含水、國產生乳與進口濃縮牛乳,原料來源有揭露在官網上;另外如「鮮乳坊嘉明拿鐵」等調飲,乳源則 100% 使用國產鮮乳。

Mia C’bon 是少數有在門市就清楚揭露乳源的超市。(攝影/孫維揚)
Mia C’bon 是少數有在門市就清楚揭露乳源的超市。(攝影/孫維揚)

迷客夏、大苑子、路易莎使用國產鮮乳

記者走訪市售多家手搖飲店,含乳飲品不乏包含鮮奶、拿鐵、歐蕾等詞彙,但多數店家都沒有揭露使用乳源。僅大苑子、路易莎等少數業者,在門市菜單或官網主動揭露使用鮮乳的乳源。大苑子表示,門市鮮奶茶都一貫用固定牧場的鮮乳製作,讓消費者清楚溯源、安心品飲。

路易莎說明,門市含乳飲品皆使用國產鮮乳,且依種類區分為一般鮮乳與小農鮮乳,資料皆有揭露於菜單與官網的飲品營養標示資訊欄中。路易莎也認為,不論相關法規是否更進,同業業者應清楚標示含乳製品乳源,並符合飲料品名,如鮮奶茶就該使用國產鮮乳調製。

立委:避免寬鬆規範傷害消費者與酪農

飲料使用飲品透明度不足,引起立委關切。洪申翰表示,食藥署應因應消費者期望,加強規範乳品品名、來源等資訊標示。鍾佳濱主張。食藥署應規範業者不論是品名、標示、廣告等,若使用到鮮乳一詞,乳源就只能是獲得鮮乳標章認證的國產鮮乳,以免「鮮奶」字眼被濫用。

立委陳冠廷同樣呼籲食藥署與經濟部加強規範乳品標示,以免台灣酪農生計受到進口乳品衝擊。

立委蔡易餘直言,目前食藥署傾向同意長效乳以「長效鮮乳」等名詞標示,加上明年紐西蘭進口乳品可零關稅進口來台,恐重大打擊國產鮮乳。他強調食藥署應修正對長效乳的定義,避免包含鮮奶一詞。

參與公聽會的立委。(攝影/孫維揚)
參與公聽會的立委。(攝影/孫維揚)

仍在專家會議踏步?食藥署跟標檢局互踢皮球

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表示,農業部建議食藥署規範長效乳標示,不應包含「鮮乳」一詞。目前正提供專家意見、科學證據等,由食藥署盡快確定鮮乳、長效乳的定義。

針對各界呼籲,衛福部應「硬性要求」業者標示乳源,而非「軟性鼓勵」,食藥署長莊聲宏強調,目前依舊將維持「自願揭露」,不會強制規範業者表明乳品來源。但若要修正調飲的乳源標示規範,需要先明訂各乳品的定義,將會再召集經濟部標檢局、農業部、產學界與酪農代表等,透過專家會議如何更新「鮮奶」的定義。

然而有關鮮乳明確定義與標示的呼籲為時已久,至今食藥署仍在「專家會議」盤旋?莊聲宏回應,鮮奶的定義是由標檢局執掌,只要標檢局更動鮮乳定義,食藥署就隨之更改乳品標示的規範。

然而,經濟部標檢局副局長謝翰璋回應,乳品標示議題「應該先不要動國家標準」,而是食藥署修正《乳品名規定》等法規後,標檢局再依照國內法規,變更定義鮮奶的標準,再度把責任推回給食藥署。

謝翰璋並補充,因台灣有加入 WTO,若修正鮮奶定義,各國會透過 WTO 審核合宜性,故修正要有國際認同的科學數據佐證,「像用國內生產來界定鮮乳,WTO 會拒絕」。

食藥署預估,即使修法,最快也是2025年7月

對此洪申翰表明,食藥署跟標檢局應該同時更新鮮奶的定義與含乳產品、調飲的規範,並委請食藥署為主責機關,繼續跟標檢局、農業部、專家與業界討論鮮奶有關的議題,「兩者不應分先後」而延宕修法進度。

外界關心,食藥署近期內能否盡快確定鮮乳、長效乳的定義?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明,如果是鮮乳定義,目前較有辦法透過保存期限等,跟長效乳、還原乳等乳品分類進一步區分,但國際間較無用保存期限分類乳品的科學依據。食藥署會再請農業部給予相關科學研究,較有助於跟產業的利害關係人討論,也較能通過 WTO 審核。

蔡淑貞強調,食藥署會盡量朝酪農跟消費者訴求界定長效乳,若大眾不希望品名包含鮮乳一詞,食藥署也會遵循民意修法,但何時能修法、公告,「我只能說我們盡快」。且她預估,修正法規最快也是明年 7 月 1 日實施。換言之,新法勢必將落後台紐協定生效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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