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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預告診所設友善設施爭議 衛福部與醫師團體開會有共識 暫不公告實施

觀傳媒

更新於 2022年03月03日15:21 • 發布於 2022年03月01日15:26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有關衛生福利部預告診所設置友善設施,衛福部今(1)日邀集各醫師團體召開溝通會議,會議獲得初步結論,預告雖然已於2月18日截止,但因各界表達很多窒礙難行的反對聲音,暫不逕行公告實施,醫事司將邀請醫師團體持續溝通協調。

溝通會議的緣起是,衛福部去年12月20日公告預告「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9條修正草案,診所設置標準新增友善設施所規範之內容,引起基層診所強烈質疑及反彈,認為規範不符比例原則、未考慮城鄉差距及偏鄉,特別是廁所等窒礙難行等。

衛福部今日邀集醫師公會全聯會、牙醫師公會全聯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基層醫師協會、基層醫療協會、診所協會全聯會、美容醫學產業全聯會等團體,共同溝通討論。醫師公會全聯會由常務理事顏鴻順及理事洪德仁代表出席。

在溝通會議中,主持人醫事司長劉越萍傾聽各醫師團體意見,醫師團體發言相當踴躍,針對不同層級、科別、區域表達不同的看法。而且,有律師認為,友善設施不宜納入設置標準,恐有侵害醫師工作權之疑義。因而各醫師團體一致建議,應以獎勵補助方式取代強制要求。

醫師出身的立委林靜儀全程出席聆聽,並發言表達對醫界訴求的理解和支持,期待繼續進行溝通,提出更多身障朋友需要的論証,才容易形成共識。

基層醫療協會常務理事沈高輝醫師,也從情、理、法3面向探討「醫療機構設置規範」條文中,對於診所必須設置友善廁所內容的看法。他的結論是,不論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或母法的「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其精神在條文規定中,即已開宗明義的說的很清楚,即對於身心障礙者的人格及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有歧視之對待。

換言之,其精神在於人人平等,不得歧視身障者;但現在「身心障礙者權利保障法」卻變成霸王條款,肆意霸凌醫界,原本基於平等原則卻反而變成不平等、避免被歧視轉為歧視他人,這不是跟原本公約的精神背道而馳嗎?

最後,顏鴻順綜整現場醫師團體的發言,並取得共識,具體建議3點,包括:友善設施條文不宜強行納入診所設置標準;建議朝多元友善環境著手,爭取預算,獎勵取代強制,全聯會願意持續協助溝通;預算來源不應來自健保總額。

另外,衛福部將於10日邀集相關殘障團體,舉行溝通會議,傾聽他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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