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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遭瞎扯捲入炒股、運毒案 顏清標告這2人求償百萬結果出爐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10月31日10:00 • 發布於 2022年10月31日09:59

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不滿遭誣指炒股、捲入運毒案,向刑事局報案處理,事後發現是昇鴻建設前股東張宸嘉和前董事長黃苡峻有投資糾紛,找友人黃國津撰寫文章爆料黃苡峻吸毒外,也指顏清標炒股、和運毒案有關;顏清標提民事訴訟要求張宸嘉、黃國津連帶賠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張宸嘉、黃國津應連帶賠償10萬元,可上訴。

黃國津2015年在基隆駕駛向張宸嘉借來的BMW轎車,找友人朝自己手臂開槍,營造張宸嘉被尋仇卻是自己遭人誤擊的「自導自演」槍擊案,被法院判刑定讞,目前在監執行中。

顏清標提告主張,黃國津2016年6月29日在部落格發表文章,不實指控他炒股、與運毒案有關聯,再由張宸嘉在臉書粉絲專頁張貼文章連結,再指他的家族涉入單井炒股案、126億沖繩遊艇運毒案,毀損他的名譽。

刑事部分,張宸嘉被依偽造文書、加重誹謗罪,應執行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黃國津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民事部分,顏清標向張宸嘉、黃國津連帶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在聯合報等三大報頭版刊登判決書主文;張宸嘉反駁,文章是由黃國津撰寫,此案和他無關,他沒有授權黃國津寫有關顏清標的文章,自己也沒有轉貼相關文章。黃國津則表示,文章確實是他撰寫的,但顏清標請求賠償已罹於時效。

台北地院認為,顏清標請求賠償沒有罹於時效,且文章指摘顏清標涉入單井炒股案,或影射捲入運毒案,確實貶抑顏清標的社會評價,且黃國津沒有盡查證義務,依卷證資料也確認張宸嘉有轉貼文章至臉書粉絲專頁,審酌一切情狀,判張宸嘉、黃國津應連帶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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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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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18

  • Susan❤️🐎
    原來毀人名譽可以這麼廉價,難怪現今社會壞人猖獗
    2022年10月31日14:11
  • 俊翔
    判的真是廉價! 難怪電視名嘴大放厥詞!
    2022年10月31日16:07
  • 陳建平
    顏清標!拾萬?一個人的名譽這麼廉價啊?法官可以將心比心嗎?如果主角是自己會認為合理嗎?
    2022年10月31日15:26
  • 新蘇聯人
    民進黨支持者快去打高端
    2022年10月31日14:37
  • Fonghui Lee輝
    都寫文章了 潤筆費都不只10萬吧!
    2022年10月31日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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