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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員警偷查正妹個資無罪 向政風人員說謊被訴

CTWANT

更新於 2019年10月29日07:11 • 發布於 2019年10月29日07:08 • 謝中凡
員警偷查正妹個資無罪 向政風人員說謊被訴
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員警周于凱偷查正妹個資,又向政風室人員說謊。(圖/翻攝GOOGLE)

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警員周于凱,執行巡邏勤務時抽空查看從事金融業的黃姓正妹IG,事後還登入戶役政系統偷查黃女個資,後遭黃女檢舉提告,檢方原給予周員緩起訴,但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認為周員偷查個資,應受行政懲處,尚不構成刑責,但因被害黃女拒絕和解,且周警事發時向政風人員說謊,北檢今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周警,聲請簡易判決。至於黃女控告另名黃姓女友人黃姓女子涉嫌教唆周員偷查她個資,因罪嫌不足,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去年9月間,家住高雄市的黃女與其黃姓女友人在IG上爭執,黃姓女友人指黃女曾有違反著作權的前科,因此黃女質疑是當初承辦案件的警員洩密,遂向警政署檢舉。

由於警政署未查出當初承辦黃女案件的高雄警員涉及違法查詢個資紀錄,卻查出在北市警中正一分局擔任警員的周于凱,竟曾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黃女的個資,且周警還在職務報告上填載查詢理由為「因公」,因此將周警依違反個資法及偽造文書罪嫌函送北檢偵辦。

檢方因周警認罪且坦承基於好奇才偷查黃女個資,檢方原給予緩起訴,期限1年,條件是賠償黃女50萬元。

但黃女不服,聲請再議,高檢署發回北檢續查,北檢認為周警違反《個資法》罪證不足,仍予不起訴,但檢方發現周警在政風人員調查時,謊稱他是在路邊查詢,讓政風人員在公文書上登載不實,加上黃女不願和解,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周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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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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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呀,不然大家以為徵信社和記者是怎麼永遠查得到個資?向誰買的?員警每天賣個資就能致富了,不用收黑錢。 冰山一角罷了。
    2019年10月29日09:11
  • 🎖️藍布魯斯✨
    賠償之外直接開除
    2019年10月29日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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