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遏止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逃漏營業稅,即日起將不定期派員稽查營業人統一發票開立情形,針對屢遭檢舉、申報銷售額偏低,或有短漏開統一發票紀錄,以及發票開立異常的營業人,列為優先稽查對象。
國稅局官員說明,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除營業性質特殊及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的營業人外,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如經查獲,漏開統一發票或短開銷售額者,應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最高可罰新台幣100萬元,且一年內經查漏開達三次者,國稅局可以停止其營業。
國稅局查獲從事網路銷售的B業者,委託宅配業者配送貨物,並代收款項,卻未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進貨也未依規定取得進項憑證,短漏報銷售額高達2億2,078萬元。
中區國稅局呼籲,營業人無論在實體店面或者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包含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採進、銷貨方式經營者,應依規定辦理營業登記,並應依法報繳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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