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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普發現金法制化? 主計長:原則上不支持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03月24日07:55 • 發布於 03月24日03:07 • 楊文君採訪

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並提案修正預算法。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天(24日)於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表示,過去普發現金有其特殊目的,是為了振興經濟,才會提特別條例送到立法院審議;所以她原則上不支持將其法制化,擔憂會影響預算彈性。

近年稅收超徵,從2021到2024年,每一年超徵金額幾乎都超過3,000億元,多位國民黨立委就認為,應該修改預算法,將普發現金法制化。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時提到,以111年度(2022年)普發6000元的條件,是否能作為未來普發現金的門檻?而普發現金常態化、法制化,是不是根本沒有討論的空間?

陳淑姿說,當初普發現金有其特殊目的,是為了加速經濟振興、促進疫後消費,才會有特別條例送到立法院審議,經過立院審議後才編列預算,所以她原則上不支持將其法制化,擔憂會影響預算彈性。她說:『(原音)所以這是有特殊的目的,而且每一個政策的施行、它優先順序、每一年排列的順序都不一樣,而且如果我們把它定了沒有彈性以後,將來在執行會有困難。』

林德福也詢問中華民國是績優股還是雞蛋水餃股,如果是績優股,為何無法發放股利來做普發現金?陳淑姿回應,政府當然是績優股,但並非每年都財政有餘。

陳淑姿強調,如果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額,不代表當年度整體財政有餘,須先彌平差短,並扣除法定還本,才是政府可用財源。累計賸餘需要等審計部審定後,再編列預算,會比較預算中對民生重要項目列為優先項目,不一定是發放現金才算是對民生有利。

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表示,如果稅收實徵超過預算數,會先還債、減少舉債,多的才會挪到歲計賸餘,後續應用可能有民生、弱勢、國防等面向,由行政部門做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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