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5月申報綜所稅還有一段時間,但事前作業已陸續展開。其中,稅額試算相關的3項作業,包含申請不適用、申請恢復適用、申請變更通知書郵寄地址,即日起至3月17日截止,請納稅人把握時間。
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稅額試算服務是其中一種報稅方式,國稅局會針對前1年度及當年度課稅資料篩選適用案件,主動試算稅額並提供試算通知書給納稅人。報稅者只要同意試算內容,直接繳稅或回覆確認即可完成;若不同意,可自行採網路或手機報稅。
財政部表示,為了能在報稅前順利寄出稅額試算通知書,有3項申請作業已經開始進行,納稅人務必把握申請時間。第1是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民眾若想自行網路或手機報稅,只要向國稅局申辦1次,當年度及往後年度就不會再收到稅額試算通知書。
第2是希望恢復適用稅額試算,向國稅局撤銷不適用的申請。財政部解釋,這項服務主要是納稅人過去曾向國稅局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如今想要恢復成適用,可在期限內申請;若原本是採線上申辦,也可線上辦理恢復適用。
值得注意的是,財政部預告,明(2026)年申報今(2025)年度綜所稅時,將取消這項恢復服務,也就是若今年3月17日前未申請恢復適用稅額試算,未來都將不再適用此服務。
第3是變更稅額試算通知書郵寄地址,納稅人如果搬家,或是原地址已不便收信,可在期限內申請更改收件地址。民眾若符合「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作業要點」規定的適用對象及條件,國稅局會主動試算應納或應退稅額,並於今年4月25日前,以掛號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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