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籍國際通緝犯奧納德(Salvador Alejandro Llinas Onate),在義大利涉詐騙10億元案後潛逃台灣,他被遣送到德國前,緊急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提審」,未料移民署取得法院提審票後,卻沒有依規定將奧納德解送法院,反而逕自把他留置在機場保護室,然後直送德國。法官認為,移民署在過程中已剝奪奧納德的人身自由,違反《提審法》規定,因此職權告發要求檢察官追究刑責。
調查指出,奧納德在義大利成立租賃汽車公司,並與西班牙業者合作,他卻把出租車輛賣給不知情的第三者,或違法運送國外買賣,涉詐騙的金額高達3千萬歐元( 約10.5億新台幣),2019年被揭發前,他早一步出境躲藏在台灣,遭義大利警方列為國際通緝犯紅色通報對象。
移民署自10月中旬接手此案,奧納德和移民署展開鬥法,陸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提審、停止強制執行。但移民署最終仍在10/20成功將他送上前往德國的班機。
根據北高行法官調查,奧納德在10/19首度經他國(新加坡)拒絕入境,返回我國桃園機場,移民署拒絕他入境並指定他到「機場照護室」由移民署負責照護,奧納德認為自己的人身自由受限制,委託律師聲請提審。
法官傳喚移民署官員到庭說明這段過程,官員解釋,「奧納德在照護室可以自由活動、有通訊自由,外出要跟我們說,我們就會陪同,我們不一定會陪在他身邊,只會遠遠看著他。」不過,法官認定,可見奧納德只能在「一定空間」活動,需要移民署人員陪同才能離開照護室。
移民署官員也說,「奧納德可以全程使用手機通訊,奧納德自行上車,我們有用『手』搭著奧納德手臂,提示行進方向;其他2位隨行人員已經先在飛機上等候,他們與奧納德的位置是『並連』的,這是答應對方(他國)要有人陪同,而且依〈民用航空保安管理辦法〉,也有派遣飛安人員的規定。」
法官據此認定,奧納德被新加坡拒絕入境返台桃機後,移民署一路指定他到照護室,還安排他10/20晚間搭飛機出境,然後在翌日中午抵達他國(德國),這段期間,全都由移民署人員對他進行照護及戒護,奧納德無法依照他的意願自由離開,因此,可以認定移民署在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內拘束了奧納德,而且已經達到剝奪人身自由的程度。
法官指出,根據《提審法》第7條第1項規定,逮捕、拘禁機關,應於收受提審票後,24小時內將被逮捕、拘禁人解交。而《提審法》第11條第2項也規定,逮捕、拘禁機關人員,違反上述規定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法官在裁定書裡解釋,本案提審票已經在10/20晚間8點29分送達移民署,但移民署並未將奧納德解送法院,反而在晚間10點20分安排他搭機前往其他國家,因而觸犯《提審法》1規定。法官已依職權向檢方告發,全案將交由檢察官另行偵辦。
留言 77
黃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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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最該被抓去關的就這些法官!
10月24日12:54
Chi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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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毛病,為了一個犯了罪的外國人而責罰本國盡忠職守的公務員
10月24日12:52
S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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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嘉獎移民署百萬
罰單我們人民幫你繳了
法律是保障善良人民
不是有錢人的逃避刑責工具
應控告法官無視台灣人民財產安全要放縱已有國際事實犯罪的國際嫌犯
不適任法官就該汰除
10月24日13:28
奕文kelly
法官是有病嗎?
10月24日13:41
逸風逸雲
台灣法官真的嚴重有問題啊!一堆罪犯違反亂紀的一大堆,也沒看到有效率的重判重罰的作為,反而欺負真的遞解國際罪犯處境的移民署官員,這些法院裡的法官真的不是跟我們不是活在同一個世界,都是胡搞亂搞的恐龍法官一堆,判罰罪犯,吸毒,販毒,殺人,傷人,詐騙,恐嚇勒贖的都是輕判縱放居多,然而為國認真之做事的卻是百般刁難找碴,憑什麼這些法官亂判不必負任何刑責跟賠償,一般民眾出錯就要被判刑或是罰款,請立法院好好認真做事,立專法可以制裁恐龍法官的法條,更要有專法讓亂判刑的恐龍法官必須負擔刑責跟賠償,不然憑什麼坐領高薪,卻是胡搞瞎搞我們的司法,人民被胡亂判決,法官卻不必負責跟賠償,這公平合理嗎?強力要求立法院立法制裁恐龍法官,還台灣一個正常公平合理的司法環境
10月24日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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