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國與大陸女子小萱(均化名)在2005年2月結婚,小萱婚後來台與阿國同住,不料,2008年間小萱說要去尋找同鄉後,自此就沒有再回過家,後來還因逾期居留,最終被遣送回去大陸。阿國不滿雙方已經長期沒有再聯繫,至今已經近18年,憤而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請求判決雙方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的女兒到庭證稱,父親與後母小萱結婚時,一開始她並不知道有這回事,是父親把小萱帶回來時,她才知道父親已經再婚,那時她大概已經20歲了,印象中他們婚後常因為生活瑣事吵架。
父親當年有跟她說過,小萱當時說要去找同鄉散心,因為那時他們一直吵架,父親就想說讓她去,但是小萱去了之後就沒有再回家,在她的記憶裡面,2人長期處於分居狀態,父親接到電話時才得知,小萱已被遣返回大陸,也應該有10多年了。
法官調閱入出境資料顯示,小萱當年被遣送出境後,迄今未曾再度入境台灣。而且小萱經過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爭執,更是沒有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
法官審酌,小萱在婚後雖有來台與阿國同住,但是小萱於2008年間離家後就未再歸返,並且小萱出境離台後,迄今未再返台與阿國同居,雙方早已沒有同居的事實,只是徒有婚姻之名,卻是無夫妻之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依法請求判決准予離婚,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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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NSB
不忍了不藏了說話了開口了回應了發聲了出手了出事了曝光了全跪了全認了全說了
「震撼彈!小時候驚爆不讀書,長大無預警當記者!」
10月04日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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