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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準台大碩士逼81名少女拍蘿莉照 法院判應執行6年徒刑確定

TVBS

更新於 2022年08月04日05:21 • 發布於 2022年08月04日05:21 • 李昱菫
林和駿遭判應執行6年徒刑確定。(圖/TVBS資料畫面)
林和駿遭判應執行6年徒刑確定。(圖/TVBS資料畫面)

台大醫學院準研究生林和駿,2017年入學前夕,竟然上網誘騙、威脅81名未成年少女,及一名才剛滿18歲的女子,拍下「蘿莉」私密照供他觀賞,甚至還對其中一名被害人襲胸且觸碰下體得逞,法院重判林和駿長達106年10月徒刑,高檢署聲請訂應執行刑,高等法院今年5月裁定,應執行6年須入獄,而可易科罰金之刑1年6月。對此林男一度因自認判太重,提出抗告,遭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定讞。

據了解,現年26歲的林和駿家境富裕,父母栽培他念醫科,透過推甄考上台大醫學院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不過他卻在入學前夕,在網路上利用「Nacky 」、「林XX」或「lin」等暱稱,透過臉書、BeeTalk 及LINE等APP通訊軟體,向被害人搭訕、聯繫,以假裝交往的方式,取得被害女子信任後,就誘騙對方自拍私密照傳給他,而他也會回傳不明男子的照片。

如果有被害人不願意再繼續配合傳送私密照片,林和駿便脅迫少女,嗆「如果你再不理我,我就把照片PO上網」,被害人因感到相當害怕,就陸續照著他的指示執行,拍攝更多照片。林男以此手法,逼迫少女繼續與他交往、拍攝,而檢警從他的電腦裡清出120G容量的私密照,共有81名少女及1名剛滿18歲的女子受害。更誇張的是,林男還幫每一位被害人建立「資料夾」,以姓名、學校、年紀作為分類。

林和駿後續也被台大註銷錄取資格,並未進入台大就讀,法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等罪,共81罪分別判處1年2月至1年4月,刑期高達106年10月。高檢署聲請訂應執行刑,高院裁定合併應執行6年不可易科罰金之刑,而他可易科罰金之刑責是1年6月。林男不服提出抗告,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抗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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