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蕭姓男子2022年1月間過世後留下近千萬遺產,遺產繼承人包含中國籍妻子陳姓女子與蕭母,不過陳女未經蕭母同意,逕自持蕭男生前交付的印章、存摺、金融卡,從銀行臨櫃、ATM,以及網路銀行,提領878萬元與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遭地院依偽造私文書等罪,判處1年徒刑,因陳女事後已將一半的犯罪所得發還給蕭母,且額外賠償30萬元,最終獲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蕭男於2022年1月12日死亡,依法其財產由陳女與蕭母共同持有,然而陳女未經全體繼承人的同意或授權,自同月14日起,拿著蕭男的存摺、印章到銀行臨櫃,以蕭男名義填寫取款憑條,領取830萬元,再持蕭男的金融卡到ATM,擅自輸入金融卡密碼,提領26萬元,並從網路銀行轉帳22萬元、2萬人民幣(約新台幣9萬元)到自己戶頭。
陳女冒用蕭男名義,前後共得手878萬、2萬人民幣,事後遭檢方依偽造私文書等罪起訴,因陳女坦承犯行,由新竹地院簡易庭審理,依涉犯2個偽造私文書罪、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以及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變更紀錄取財罪,合併判處1年徒刑。
法官審酌陳女犯後坦承犯罪,並與蕭母達成調解,且事後已將犯罪所得半數,即439萬元、1萬人民幣發還給蕭母,也額外賠償30萬元,蕭母同意不再追究責任,因此諭知陳女緩刑3年,可上訴。
留言 5
王小嫻
白痴,有本事就把錢轉到大陸去,人直接回大陸別回台灣,這樣的話,婆婆也拿妳沒輒,台灣法律也拿妳沒輒,台灣法律不會因為這種小事,大費周章去大陸抓妳,再說了,怎麼抓?也要大陸方向願意配合,再說了,妳是搬錢回大陸,大陸怎麼可能幫台灣抓人,又不是幾百億的經濟犯,就算是,也不見得引渡得回來,多少大咖的經濟犯逃到大陸,有回來嗎?陳由豪,廣三董事長,按倒讚的也沒用,這是事實
10月01日02:40
蕭鳳美
事情並不是如記者寫的如此,有些事需了解其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09月30日22:55
秀娟
就是太貪心了想要全拿,沒想到被婆婆發現去告她,還多賠30萬換緩刑 ....活該
10月01日06:24
菁
事情原由只是單方面說法。不然丈夫去世,第一順位是妻子,第二順位是夫妻倆人的小孩。照理父母親是第三順位。除非生前有寫丈夫的錢是由母親歸管,不然男方的母親是無權拿的
09月30日15:10
JC
支人支面不支心
09月30日12:33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