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在國外涉犯逾十億台幣詐騙案,逃來台灣生活長達5年,刑事局日前查出他是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報對象,移民署召開審查會決議驅逐出境,19日凌晨0時許安排飛機至新加坡,孰料新加坡以他是紅色通報對象拒絕入境,今天清晨6時許又搭機回台。
由於移民署已將奧納德列為禁止入國對象,目前奧納德滯留在桃機管制區「出不了國也入不了國」,顯然已成為另類「人球」。
據了解,由於此案是涉外事務,已超出移民署範圍,目前正由外交部幫忙跟西班牙政府協商;我國並無直飛西班牙班機,要透過轉機方式,因此第三方國家的溝通也顯得非常重要。
移民署指出,奧納德在國外有國際刑警組織發布通緝涉犯重大犯罪之事實,且明知遭西班牙通緝,卻刻意潛逃躲在我國,確有危害我國利益、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虞,依移民法第18條第1項第13款及禁止外國人入國作業規定第5點第1項第2款規定,奧納德涉嫌重大刑案,經國際刑警組織或外國政府發布通緝或通知我國,予以禁止入國。
移民署說,奧納德已列為我禁止入國對象,持續會同外交部等相關單位研議,並尋求西班牙等國政府的協助,絕不容許心存僥倖的外國犯罪者藉潛逃來台規避法律的制裁,將台灣視為避風港。
據悉,奧納德原本自行買機票要飛香港以求庇護,但移民署在執行強制驅逐出國前,已跟西班牙政府溝通、告知要送回母國,孰料人都到了新加坡,才發現新加坡不願接受國際通緝犯、不埋單,堅持直接「拒絕入境」,才發生驅逐出境卻慘被「退貨」的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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